上饶市水利局关于上饶信江生态走廊治理项目新建涉河建筑物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

审批
江西-上饶-信州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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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文机关:****水利局
文 号:饶水建字〔2020〕34号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组配分类: 批准结果信息
成文日期:2020-06-01
文件有效期:
****水利局关于**信江生态走廊治理项目**涉河建筑物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

**市城防处:

根据你处上报《关于转报**信江生态走廊治理项目**涉河建筑物防洪评价报告审批申请的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2020年5月12日,****水利局在局2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信江生态走廊治理项目**涉河建筑物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专家评审会。****水利局、****管理处、建设单位上****集团有限公司和《评价报告》编制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等。与会人员实地查勘了现场,经业主单位对项目情况进行介绍和编制单位对《评价报告》进行汇报后,与会专家和代表进行了认真讨论,经研究,基本同意修改后的《评价报告》,提出主要评审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省**市**区信**侧,南临云碧峰国家森林公园,东接东瓦窑村,西接长塘桥,距**心约2.2公里。**信江生态走廊治理项目工程建设内容包括:1、生态景观环境提升;2、交通优化;3、**游憩功能提升;4、标识系统;5、照明工程设计;6、智能化设计;7、水净化系统;8、浇灌系统;9、建筑布局及配套建筑设计;10、景观小品与构筑物。具体涉河建筑物有:跨江景观桥、观鸟盒、休息平台、栈道平台、栈道、景观汤池、空中廊桥、景观台地凉亭、滨水步道、自行车道、景观台地、东岳**等(其中跨信江景观桥不在本评价报告范围内)。

二、总体评价

1、《评价报告》编制基本符合《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的要求。

2、《评价报告》所采用的评价依据、技术线路、工作内容及基础资料基本齐全,分析评价计算方法和评价结论基本合理。

3、因本项目建设内容广、涉河建筑物较多,部分建筑物具体布置和结构尺寸不详,《评价报告》应对布置不详、结构类型和尺寸不明的涉河建筑物作出实施意见。

三、河道演变

基本同意《评价报告》关于河道演变趋势分析结论意见。

四、防洪评价计算分析

1、基本同意设计洪水的计算方法。

2、基本同意《评价报告》水面线的计算方法。本项目涉河建筑多,如景观台地凉亭、栈道、景观廊架桥、观鸟盒等挤占了部分河道行洪断面,特别是空中景观廊桥桥墩多达140个,加之桥面与地面之间的连接引桥,都是阻水、拦蓄杂物影响行洪的建筑,故应对水面线、壅水成果作进一步复核分析。

3、基本同意冲刷分析计算方法。补充涉河建筑物对河滩地、河岸的冲刷影响分析。

五、防洪综合评价

1、基本同意《评价报告》对有关规划的关系及影响分析内容。

2、基本同意《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符合防洪规划标准和有关技术要求的分析内容。

3、由于涉河建筑物的建****分行洪断面,改变了原有河滩地的流态和流速,报告中应对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河滩、河岸进行防冲评价,对影响区应提出补救、防护措施,并要求设计单位补充相关设计。

4、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工程建设对河道行洪有不利影响但影响较小的评价。

5、基本同意《评价报告》对河势稳定影响的分析结论。

6、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工程建设会对**堤、**堤等水利工程产生一些不利影响的评价。应根据影响程度提出相应的补救、防护措施。

7、基本同意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影响分析。

8、基本同意对防汛抢险的影响分析。

六、工程影响防治措施

1、根据设计内容,在施工中不可避免要对河岸、河滩地进行开挖,在工程建设完后要求采取防护措施。

2、必须制定和落实施工期及运营期防汛抢险措施,制定防汛抢险预案,配备救生设施,明确人员财产转移撤退方案,建立严格的防汛抢险责任制度,并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七、结论与建议

1、《评价报告》编制单位应加强与设计单位沟通,全面掌握本工程建设内容,理清拟建涉河建筑物的类型、数量和分布置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防洪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

2、工程设计采用的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其采用的防洪标准是合适的,与现有水利工程防洪标准及技术管理要求是相适应的。

3、根据有关涉水法律法规及河道管理条例,应取消行洪滩地内大量高杆树木的种植。

4、工程建设对河势基本没影响;工程建成后,对信江左岸丁家洲大桥以上河段防汛抢险形成有利影响。

5、工程建设对河道行洪、内河排涝有不利影响,但影响较小。由于涉河建筑物的建****分行洪断面,改变了原有河滩地的流态和流速,报告中应对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河滩、河岸进行防冲评价,对影响区应提出防护措施,并要求设计单位补充相关设计。

6、因本工程的建设抬高了相应河段及其上游河道的洪水位,会对**堤、**堤等水利工程产生一些不利影响,应根据上游防洪排涝影响评价结论补充相应防护措施和建议。

7、从设计单位提供的资料看,项目建设没有抬高现有河滩地面高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河道主管单位应加强监督,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滩地设计高程保持或者低于现状河滩地面高程。

8、空中廊桥等涉河涉水建筑物除受洪水冲刷外,还受洪水中漂浮物(如树杆、木船等)的撞击,设计单位应复核其防洪结构安全,并对空中廊桥游玩时河水位、时间等作出管理要求,确保游人安全。

9、工程施工期尽量避免汛期,确需在汛期施工时必须保证原河道行洪畅通,及时拆除有关影响行洪的施工围堰、便道等,并对滩地扰动土或新铺土进行防冲保护,制定相应防洪应急预案。

10、施工结束后要及时清除河**、滩地上开挖的沙土和其它固体废弃物,确保河道行洪安全。

11、工程建设运行期间应服从河道主管部门水利工程管理与防洪调度安排,工程完工验收市城防处应参与,确保工程按设计要求运行。

****水利局

202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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