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奉化区水利局关于宁波市奉化区金融岛北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
浙江-宁波-奉化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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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5 15:23
索引号 组配分类 主题分类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公开范围
****生产建设项目水上保持方案审批结果
水利2024-07-15
区水利局面向社会
****关于**市**区金****学校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国有资产****公司: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要求**市**区金****学校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的申请》及《**市**区金****学校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和《**省水土保持条例》相关规定,经审查,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市**区金****学校项目位于方桥街道,地块**现状方桥安置房支二路,南至现状方桥安置房支三路,西至现状汇诚路,北至现状方桥安置房支一路,地块中心点经纬度为北纬29°43′55.19″,东经121°25′57.74″。项目总建筑面积65995.39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3994.82m2,地下建筑面积22000.57m2),主要建设内容有:**3幢3F~5F教学及办公用房、1幢4F食堂及风雨操场、1幢2F报告厅、室外足球场、室外篮球场、室外排球场、配套设施用房、管线工程、景观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等。项目计划于2024年7月开工,2026年6月完工。总工期24个月。项目总投资约69847万元,其中土建投资约52940万元。

二、基本同意土石方平衡分析结论。

工程挖填方总量为24.70万m3,其中:挖方13.70万m3(土石方13.44万m3、建筑垃圾0.26万m3);填方11.00万m3(土石方7.53万m3、塘渣2.93万m3、绿化土0.54万m3)。工程借方10.91万m3(土石方7.44万m3、塘渣2.93万m3、绿化土0.54万m3);余方13.61万m3(土石方13.35万m3、建筑垃圾0.26万m3)。

原则同意余方处理方案。余方(土石方及建筑垃圾)外运至**区莼湖街道朱家垫渣土消纳场进行消纳。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结论。

预测时段内可能产生的土壤流失总量为80.25t,其**地貌水土流失量28.84t,新增水土流失量为51.41t。

四、基本同意防治责任范围和防治标准。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5.8704hm2,其中永久占地5.1622hm2,临时占地0.7082hm2。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至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67,渣土防护率98%,表土保护率不涉及,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6%。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措施布局。

防治责任范围整体为三个防治区,房屋建筑工程防治区、道路广场防治区和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

(一)房屋建筑工程防治区

1.临时措施:基坑截水沟964m。

****广场防治区

1.工程措施:雨水回收系统2套,排水工程1463m,绿化覆土0.54万m3;

2.植物措施:一般绿化1.6868hm2,雨水花园0.1200hm2;

3.临时措施:洗车池2座;临时排水沟898m;沉沙池2座;临时苫盖1000m2;管线开挖土工布覆盖1000m2。

(三)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

1.临时措施:临时排水沟411m;沉沙池1座;砖砌14m3,土工布苫盖200m2。

基本同意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时段。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

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742.51万元,其中主体已有643.50万元,方案新增99.01万元。本项目为建设****学校),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七、其他事项。

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将本方案布设的水土保持措施体系纳入施工管理中,确保本方案提出的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本项目的规模、地点等发生较大变动以及取料或弃渣场地发生变化时,建设单位要及时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局审批。

(三)建设单位需按要求开展监测,并按要求向我局报送水土保持监测成果,重点反映项目建设、土石方量利用及存放、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等内容。

(四)建设过程及时总结水土保持方案措施实施情况,并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和临时防护,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施工期间的排水、沉沙、拦挡等临时设施;临时占地用完毕后拆除干净并恢复原状。

(六)工程竣工验收前,应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并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

附件:**市**区金****学校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提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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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8日

奉水利〔2024〕106号(批复)****关于**市**区金****学校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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