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化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审批
河南-平顶山-叶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7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楚天化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6-01-07 14:09

2026年1月7日,河****公司在公司会议室组织召开了“河****公司年产30万吨绿色复合颗粒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会。会议成立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的代表及专家组成(签到表附后)。验收工作组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查阅资料,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河****公司年产30万吨绿色复合颗粒生产项目,位于**盐****开发区内,占地面积69767.63m2,104.6亩。项目总投资46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

受我单位委托,****于2024年12月对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局**分局于2025年1月8日对《河****公司年产30万吨绿色复合颗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批复文号为“平叶环审[2025]1号”。

2025年2月,我单位开始了年产30万吨绿色复合颗粒生产项目厂区的施工,8月10日,厂区主体工程生产线初步建成,需要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全部就位。期间,本单位依法履行了排污许可申请手续,并在2025年7月16****生态环境局**分局签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0422MAD55D5K3H001V。

2025年8月,我单位按照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河****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第一版)》,明确公司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级别为较大[较大-大气(Q1-M2-E1)+一般-水(Q1-M1-E3)],并在9月4日签署发布了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5年10月5日,****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编号:****。

2025年9月14日,厂区配套环保环保设施全部竣工,并在9月15日-10月5日期间,对厂区环保环保设施进行了调试使用,以确保正式投产后环保设施的稳定达标运行。在厂区正常生产,各项配套环保设施均稳定运行的条件下,我单位委托******公司,及时进行了验收监测。

本公司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后,厂区劳动定员60人,每班8小时制,年工作240天,24h连续生产。我单位在生产过程中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厂管理的每个部分。在公司成立之初,企业负责人就制定了切合本单位实际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对厂区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统一管理。

我公司依据工程实际建设情况,结合环评结论、建议及批复要求以及国家有关技术规定,编制了项目验收监测方案。根据该方案,******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至30日,对项目配套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及处理效果进行了现场采样和检测。

本次验收范围为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涉及的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实地调查,本项目实际建设****生态环境局批复基本保持一致,无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

本项目原料尿素、磷酸一铵、氯化铵等在存放过程中不可避免会与空气中的水分接触产生潮解。但各种原料均使用覆膜袋密封包装,与空气中的水分接触有限,潮解过程缓慢,单位时间内产生的氨气量极小。

本项目产品复合颗粒,经过包膜机覆膜后,成品热稳定性好,常温储存条件下,基本不再潮解和挥发。因此,本验收不再对各种原料和产品的暂存废气进行分析和评价。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塔底投料废气和塔顶上料、熔融造粒废气,塔底废气(颗粒物)将经集气罩负压收集后,由管道引至袋式除尘器处理,而后通过18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塔顶废气(颗粒物和氨气)将经集气罩负压收集后,由管道引至袋式除尘+喷淋塔洗涤塔(含除雾)进行处理,而后通过118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2、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用水主要为喷淋吸收塔用水、循环冷却水和生活用水。喷淋吸收塔用水,经长期使用后为含有氮、磷、钾等多种元素肥料的液肥,可作为副产品销售,不外排;循环冷却水除正常蒸发损耗外,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最****园区污水处理厂****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3、噪声

项目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后,各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

本项目劳动定员60人,年工作240天,职工生活垃圾产生系数0.25kg/人﹒d,则本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5kg/d,3.6t/a,交由环卫统一处理。

(2)废原料包装物

项目原料采用袋装(包装规格为50kg/袋)或吨包,包装使用比例各占约50%,该部分废包装袋产生量为315万个/a,约63t/a。该部分废包装经本单位收集后交原生产厂家回收,用以抵扣新包装的采购费用。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 、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中水污染物的浓度为pH7.0~7.3、SS 36~45mg/L、COD 159~174mg/L、氨氮16.0~17.6mg/L、总磷 1.35~1.47mg/L,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pH:6~9,COD:420mg/L,BOD5:300mg/L,SS:270mg/L,氨氮:35mg/L),本项目厂区废水实现达标排放。。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塔底废气排气筒(DA001)出口污染物排放浓度为颗粒物1.3~1.4mg/m3,0.05~0.051kg/h。塔顶废气排气筒(DA002)出口污染物排放浓度为颗粒物4.1~4.2mg/m3,0.043~0.046kg/h;氨气6.82~6.9mg/m3,0.0709~0.0752kg/h

综上,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符合《**省地方标准 化学肥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557-2023)的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氨:30mg/m3),实现达标排放。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各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实现达标排放。

4、固废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进行合理处置。

五、验收结论

(一)结论

1、建设过程中落实了环评建议和审批意见的要求,执行了环境保 护“三同时”制度,做到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项目污染物排放满足相关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综上,本项目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中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暂行办法》中第八条所列验收不合格的情形,各项环保措施(设施)均满足环评及其批复的相关要求,且在项目设计、施工和验收期 间均未收到过公众反馈或投诉,因此,建议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后续要求及整改内容

1、做好废气处理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稳定运行;

2、做好液肥储罐的日常维护,确保液肥不外排;

3、完善环保设备的运行、管理记录,建立环保台账。

六、验收工作组成员信息

另附页。



验收工作组

2026年1月7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