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名称 | ****中心绿岛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三茅街道营房村(****公司内)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已于2021年在**市**市三茅街道营房村(****公司内),投资建设金属结构件喷涂生产线项目,项目年桥架表面喷涂17500吨,年开关柜表面喷涂150000m2。该项目已于2022年2月14****生态环境局的批复(批复文号为扬环审〔2022〕33号)。排污许可证编号:****1182MA259P4D43001P。已于2025年7月完成自主验收。立项备案内容:****投资3000万元,利用现有厂区,**1栋厂房,实施金属结构件喷涂生产线升级改造与扩建(厂区已有6条喷涂线,升级改造新增6条喷涂线,建成后共12条喷涂线),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升级改造新增4条喷涂线,二期新增2条喷涂线),用于桥架、母线、开关柜等智能电器设备的金属表面静电喷粉。本次环评仅评价一期工程(升级改造新增4条喷涂线,一期建成后共计10条喷涂线)。****厂区原有6 条喷涂线,一期建设目前已与3家企业签订入驻协议,将其他厂址建设的3家喷涂企业:**市****公司、扬****公司、******公司,搬迁至****厂区内,一期建设完成后****共计10条生产线。为提升金属表面处理行业管理规划及技术水平,****对一期扩建后的10条喷涂线的生产设备进行整体升级改造(10条静电喷涂线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同时对原有污染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替换(原有废气治理设施全部拆除,新上废气治理设施,废气统一处理排放)。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环境影响: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 运营期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本项目营运期无生产废水排放,仅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扬****服务中心托运处置,不外排。后期待市政管网铺设到位后,****处理厂深度处理。本项目运营期四周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限值。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的排放,确保废气的处理效率和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营运期固化、喷粉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省《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中表1排放限值;燃烧废气SO2、NOX、颗粒物、烟气黑度执行**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中表1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SO2、NOX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排放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省《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中表3排放标准;厂区内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标准执行**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中表3工业炉窑无组织排放总悬浮颗粒物浓度限值。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等过程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以及《**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3〕327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一般工业废弃物的贮存、处置应参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行政审批科固定电话:0511-****5870 通信地址:****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 2026年1月7日至2026年1月13日 |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