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生态环境局新兴分局关于广东嘉事泰精密制造有限公司餐厨智能电器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广东-云浮-新兴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7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环境局**分局关于****餐厨智能电器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07 14:3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餐厨智能电器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作出审批意见的****餐厨智能电器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7日-2026年1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66-****830(服务窗口)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县******中心二栋****学校****中心五楼E5窗口

邮 编:527400

项目名称:

****餐厨智能电器项目

建设地点:

****工业园B1-11-02地块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餐厨智能电器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省****工业园B1-11-02地块,占地面积30668.37m2,建筑面积24924m2,主要建筑物为1栋3层生产厂房、1栋单层生产厂房及1****处理站。主要生产设备:全自动射蜡机6台、一体式脱蜡釜2台、蜡水分离器2台、电烙铁10台、浮砂桶及浆桶50个、焙烧炉5台、中频炉5台、振壳机3台、履带抛丸机3台、吊抛机3台、精铸酸洗线1条(含泡除砂剂槽10个、**槽1# 2个、洗白槽5个、**槽2#3个、热水洗3个)、自动除蜡清洗机2台(含预除蜡槽1个、除蜡槽1个、热水洗1#1个、热水洗2#1个、热水洗3#1个、纯水洗1个、纯水喷淋洗4个)、自动喷砂机2台、激光焊接机2台、双头抛光机100台、油压机8台、氩弧焊机20台、切割机15台、冰水机16台、空压机2台、水冷空调4台、除尘风机10台、纯水机1台。原辅材料主要包括:脱模剂3.3吨/年、蜡料29.688吨/年、蜡模清洗剂1.44吨/年、莫来砂16-30目1240吨/年、莫来粉200目1240吨/年、锆英砂20吨/年、锆英粉120吨/年、复晶砂60吨/年、复晶粉120吨/年、棕刚玉80吨/年、硅溶胶1106.7吨/年、201不锈钢料1500吨/年、202不锈钢料1350吨/年、304不锈钢料2170吨/年、打炉料40吨/年、除渣剂钢丸60吨/年、玻璃砂60# 20吨/年、陶瓷砂B60 30吨/年、实芯焊丝7吨/年、天然气100万立方米/年、除砂剂5.76吨/年、不锈钢清洗剂9.60吨/年、润滑油0.8吨/年、氩气83.3立方米/年。生产工艺:蜡处理回收系统-射蜡-组树-蜡树清洗-制壳、置干-脱蜡-壳模焙烧-熔炼-浇注-振壳-切割-研磨-抛丸-精铸酸洗-喷砂-焊接-冲压整形-品检入库。项目生产规模为不锈钢餐厨具配件、智能电器零配件5000吨/年(不锈钢餐厨具配件700万件、智能电器零配件300万件)。项目员工200名,内部不安排食宿,每天2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320天。项目总投资9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一)水环境:项目施工期污(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或绿化用水,不外排。(二)大气环境: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采取防尘、降尘措施及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来减少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三)噪声环境:项目施工期主要噪声源是施工设备运行噪声。经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等措施处理后,施工期厂界噪声排放可以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限值要求。(四)固体废物环境: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可利用的土方、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主要为废弃的沙土石、水泥、木屑、碎木块、弃砖、水泥袋、纤维、塑料泡沫、碎玻璃、废金属、废瓷砖、废涂料及其包装容器等,****回收部门综合利用;少量土石方及不可利用的建筑废料按照当地****填埋场填埋处置。营运期:(一)水环境:项目污(废)水主要为综合生产废水(射蜡冷却废水、蜡模清洗废水、脱蜡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废气治理设施喷淋废水、熔炼冷却废水)、精铸酸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精铸酸洗****处理站(工艺为“混凝沉淀+生化处理+超滤+反渗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洗涤用水水质标准后回用于精铸酸洗线水洗槽;综合生产废水(射蜡冷却废水、蜡模清洗废水、脱蜡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废气治理设施喷淋废水、熔炼冷却****处理站(工艺为“混凝沉淀+生化处理”)处理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的较严值后经污水管****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的较严值后经污水管****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二)大气环境:项目建成后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蜡射蜡、蜡处理、组树、脱蜡、蜡回收、制壳、焙烧、熔炼、浇注、焙烧、振壳、抛丸、切割、喷砂、抛光、磨浇口、精铸酸洗处理工序产生的废气。射蜡、蜡处理、组树、脱蜡、蜡回收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至“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制壳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至“水喷淋装置1#”处理后引至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焙烧、熔炼、浇注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至“水喷淋装置2#、3#”处理后引至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焙烧工序及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引至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振壳、抛丸、切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至“布袋除尘器1#、2#、3#”处理后引至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喷砂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至“布袋除尘器4#”处理后引至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抛光、磨浇口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至“水喷淋装置5#、6#”处理后引至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精铸酸洗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至碱液喷淋塔处理后引至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排放标准:NMHC、TVOC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值;氮氧化物、氟化物、氯化氢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标准:氮氧化物、氟化物、氯化氢、颗粒物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区内颗粒物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三)噪声环境:项目主要噪声源是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噪声源强约60~85dB(A)。项目设备噪声经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处理后,西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限值,其余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限值。(四)固体废物环境: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包括金属碎屑和边角料、炉渣、废蜡渣、废模壳、废冒口、废砂、布袋除尘收集粉尘、喷淋沉渣、废包装材料;危险废物包括废矿物油、废含油抹布及手套、表面处理废液(除蜡废液、除砂液、洗白液)、RO浓缩液、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含废矿物油桶、废化工原料桶。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项目危废暂存库,定期交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五)土壤及地下水环境:项目在运营期地面进行硬化及分区防渗,废气污染物不具有大气沉降影响途径,废水不具备地面漫流和垂直入渗的途径,按环保要求落实好各项应对措施,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6日,公示期间并未收到社会反馈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