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2月30日至31日,我厅对8个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1月7日-2026年1月16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及传真:028-****9105、028-****9089、028-****9008(传真)
通讯地址:**市科园南路88号A2座
邮 编:610041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 1 | ****至**铁路 | 2025年12月30日 | |
| 2 | 四****公司1500吨锂系列新材料项目(一期) | 2025年12月30日 | |
| 3 | ****通用机场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
| 4 | **至**(**)高速公路 | 2025年12月31日 | |
| 5 | ****公司年产4.3万吨农药原药 | 2025年12月31日 | |
| 6 | ******公司氰化物系列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
| 7 | **县****公司**省**县木绒锂矿采选尾工程 | 2025年12月31日 | |
| 8 | **省钒钛****公司****铁矿开发利用项目(2000万吨/年采选尾工程) | 202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