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妇幼保健院公共突发事件(妇、儿)应对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审批
湖北-咸宁-赤壁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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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验收
****公共突发事件(妇、儿)应对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07

****公共突发事件(妇、儿)应对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6年1月7日,****组织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参加验收现场检查的有****(建设单位)、**省晟芯****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3位专家等。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九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竣工环保验收有关内容向社会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 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公共突发事件(妇、儿)应对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位于**省**市**市金鸡山路147号。项目总投资7003.49万,设置床位,200张,门诊接待量约300人次/d。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3年10月,********医院)委托****承担“********医院)****公共突发事件(妇、儿)应对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23年10月,****按要求编制完成了《********公共突发事件(妇、儿)应对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管理部门进行审批。2023年11月14日,****环境局以咸环赤审字[2023]24号文件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并同意环评报告表提出的相关建设要求。

3.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约7003.4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占比1.71%。

4.验收范围及项目建设情况

本次验收范围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配套的环保工程等。

二、项目变动情况

无。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项目综****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后经市政管网排****处理厂。

(二)废气:化粪池、沉淀池等产臭单元进行有效封闭;污水处理站废气经过活性炭吸附后通过排气筒引入楼顶排放。污水处理站周边空气中污染物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标准表3中要求。

(三)噪声:

泵类、风机等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安装减振垫。

(四)固体废物:

①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②医疗废物收集和储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规范的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落实联单制度,严禁随意倾倒,直接排放。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气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氨最大检测值为0.04mg/m3,硫化氢未检出,臭气浓度均<10,均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标准要求。

(2)废水监测结论: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水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限值。

(3)噪声监测结论: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点等效声级为52.1-60.5dB(A),夜间噪声监测点等效声级为40.5-46.4(A),厂界南侧超标原因主要为南侧为**主干道,车辆较多,交通噪声导致噪声超标。其余侧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 中2类标准。项目附近50米内敏感点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表2标准。

(4)总量:本项目污染物****环境保护局下达的总量指标的要求。

五、公示间及意见反馈方式

1、公示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2、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在公示期间内有意见可向建设单位、当地环保局或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联系电话:138****8835

通讯地址:**省**市**市金鸡山路147号

邮编:437300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市

备注: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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