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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县孔雀河流域**段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县孔雀河流域**段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二期)
建设单位:********草原局)
建设地点:**自治区**地区**县**镇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对孔雀河**段两岸岸线边坡进行治理,****陵园下方岸坡,终点为**县建材市场,针对河道流域岸坡进行地灾治理工程,治理长度约2.864k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