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3****开发区**街道高标准农田结余资金项目第三方检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开发区天湖街道**
成交价:4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2023****开发区**街道高标准农田结余资金项目第三方检测; 服务范围:服务2023****开发区**街道高标准农田结余资金项目第三方检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田间道路、土地平整、提水泵站、衬砌渠道、节制闸、排水沟清淤疏浚等工程; 服务要求:依据施工图纸内容出具质量检测计划,通过甲方审核后依据计划实行检测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检测不足部分参照工程设计图纸要去执行(费用在内),并出具检测报告;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满止; 服务标准:应依据国家和行业部门有关的法规、规定、批准的设计文件以及现行的行业相关标准、规程规范开展质量检测工作,并根据项目需求及时提供检测报告。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吴柏根、王海涛、高宗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价×1.5%,低于3000.00元的按3000.00元支付。
(2)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
(3)成交供应商业绩:
1)2024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跟踪检测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2)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桥镇片区、石杨镇片区、善厚镇片区)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社区5号公建楼
联系方式:0553-****7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城市之光商业街写字楼B座826室
联系方式:173****3031、173****30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洋
电话:173****3031、173****3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