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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有资产评估公开询价的公告
为顺利推进**省西****消防队伍能力提升项目,根据《****财政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西财资发〔2021〕34号)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我局拟通过询价比选方式确定一家资产评估机构,对****边防检查站以北土地上的附着物可回收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标的
1.冷藏库及晒场道路;
2.保鲜库;
3.其他附着物。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具备资产评估资质,对评估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
3.评估报告须如实反映标的的市场公允价值,确保评估结果合法合规。
三、采购要求
1.供应商须密封提交资产评估服务费报价单(含单价及总价);
2.中标后须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保质保量完成评估工作;
3.供应商应自行组织现场勘验,充分了解标的实际情况。
四、报价与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1.报价货币为人民币;
2.响应文件包括:报价单、资质证明文件、工作方案等;
3.提交方式:邮寄或现场递交;
4.截止时间:2026年1月14日18:00(以送达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5.送达地址:**市三叶路农垦大楼9楼监管科,邮编:666100。
五、供应商确定程序
1.我局将在公告期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
2.综合评估供应商资质、服务质量、报价合理性等因素,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
3.成交结果将在****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
4.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5.未成交供应商不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刘天红 0691-****341。地址:**市三叶路农垦大楼9楼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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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