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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1-07
| 项目名称 | **市**渠及片区排涝治理能力提升工程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工园区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35873.33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刘景山 |
| 联系人 | 朱辰杰 | 联系电话 | 138****0026 |
| 项目投资(万元) | 8923.61 | 环保投资(万元) | 2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7-15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27 防洪除涝工程项中城镇排涝河流水闸、排涝泵站。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改造**渠南段1127米、西段1390米、东段757米,改****中心段175米,**大璋村内渠道1645米(含箱涵段228m);**挡墙987米,拆建挡墙549米,挡墙贴面853米,挡墙护坡护脚600米;**箱涵2座,拆建箱涵6座;渠道清淤1668立方米;**C25砼渠道16米,**大璋村内管道859米,**禹溪村截洪沟342米;拆建闸门6座,排洪沟缺口封闭2处;****排涝站2座,改造城溪和何家排洪闸2座;梅树坑山塘扩容及灌浆等;**渠南段、东段阻洪的污水、饮用水、天然气、热力、电力、广电、移动、电信、联通等管道迁移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工程泥浆水采取河道截留措施后通过泥沙沉淀排放至下游河道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1、对车辆行驶比较频繁的路面以及工地上所有裸露地面应经常洒水,使其保持一定的湿度;对施工临时材料堆场应加以覆盖防尘,及时清运施工弃土弃渣、垃圾等,可将扬尘影响减至最小。2、为保持大气清洁,仍需加强对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维修与保养,禁止不符合国家废气排放标准的机械和车辆进入施工区域。 | ||
| 承诺:**** 刘景山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刘景山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5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