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受理****加工厂提交的关****加工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经审查,拟作出同意审批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公示该项目基本情况。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建设地点:**市****开发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7°25'1.405",北纬24°34'9.145"。
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国环绿能(北****公司。
三、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概况:项目规划用地面积5.6亩,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本项目属于未依法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本次环评为补办手续,报告表基于现状进行评价,并配套完善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原有实木家具生产线一条,生产工艺为购进原木-开料-自然晾干-下料-拼接-下料-画线-开榫、打眼、开槽-组装-喷漆-包装-出厂。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
(二)主要环境影响:
运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运营期:运营期废气加工粉尘通过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车间无组织排放,涂胶废气通过加强通风促进扩散,喷漆废气经“水帘+过滤棉吸附+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限值,喷漆房作业期间,处于全密闭状态;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木质废料、布袋除尘器粉尘等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箱,统一外售;废机油、含油抹布、手套、漆渣、废油漆桶、废胶桶、废过滤吸附棉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柜,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采取定点堆存、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政府承诺文件及相关部门意见
项目代码:****。
公示时间:2026年1月7日至2026年1月13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778-****442,通讯地址:**县**镇五峰路二巷40号,****环境局,邮编:547499。
五、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境局
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