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浦头港三角地小微空间项目材料检测单位进行公开选取。具体相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况:
1.业主单位名称:****
2.项目名称:浦头港三角地小微空间项目材料检测单位
3.项目概况:浦头港三角地小微空间项目占地面面积6679平方米,总投2800万元。主要建设为农贸市集、景观及园林绿化工程、规划道路工程、小微商业街区、停车区等。
4.服务期限:接到业主单位书面进场通知后 7 日内进场开始检测,检测工期不超过15 日历天,并在检测工作完成后7天内提交符合规范的检测报告。
5.成果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颁布的现行规范和规定的质量标准及发包人要求进行本项目检测工作及提交检测报告,并对提交的检测结果负责。
二、参选人资格审查符合条件:
1.参选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参选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及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资质;
3.参选人应提供《企业信用承诺》:参加本次选取活动前一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参选人及其负责人未因经营活动违法违规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参加本项目选取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并提供信用中国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标书代写
三、选取方式:采用密封报价,低价中选法,最高限价为按《**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项目收费参考标准》(闽建质安协检[2023]3号)文件计费标准的30%计取。检测费采用折率报价形式,折率≤30%,投标报价在此范围外为无效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报价相同时且影响确定中选人的,现场公开随机抽取确定中选人。)
四、检测费用:最终结算以现场实际委托检测项目及数量为准,结算金额=实际检测数量*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
五、付款方式:
1.本项目检测费用支付方式为检测合格的报告编制完成且符合有关规范及业主单位使用要求后,并提供正式检测报告书后,一次性付清检测费。
2.付款前,中选人应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发票,并向业主单位提交付款申请资料,否则付款时间顺延。(本合同价款含增值税税率为6%的税额,实际结算时以“增值税税率6%对应的不含税价与实际开票的税额之和”计算支付。)
六、选取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13 日 15 点 00 分,请于截止时间前到场签到并递交资料。(通过评审合格的报价人少于3家(不含3家),业主单位认为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本次选取活动。)标书代写
递交地点:**市**区漳华东路151****花园1幢1单元414室。
联系电话:0596-****929
七、需提交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单;
4.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备注:以上材料、复印件,申请人须加盖公章,一式一份,密封提交。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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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