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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3102MA6K7T3106 | 建设单位法人:杨宝芳 |
| 杨宝芳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 |
| **省德宏州**市勐秀乡**里村公所岗雷村7号 |
| **市宝芳年产6000万块页岩砖生产线改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27--056- 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31-C3031-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 云 |
| 经度:97.86422 纬度: 24.04303 | ****机关:****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9-12 |
| 瑞行审环评〔2024〕1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3102MA6K7T****001X |
| 2021-01-2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203 |
| 220.04 | 运营单位名称:**** |
| ****3102MA6K7T310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德宏****公司 |
| ****3102MA6PY5Y9X6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11MA6PN9CT4Y | 竣工时间:2024-12-12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2-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0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项目位于**市勐秀乡**里村公所岗雷村7号,项目代码:****,占地面积为20022.3m2,总建筑面积9013m2。项目原有两条年产量均为8000万块多孔砖生产线,本项目利用其中1条多孔砖生产线改为1条年产量6000万块的页岩砖生产线,技改后全厂2条生产线每年共生产6000万块页岩砖和8000万块多孔砖,同时**2栋仓库。本项目不新增设备,生产厂房、生活办公区及相关环保设施沿用原有项目。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9.5万元。根据评价结论,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位于**市勐秀乡**里村公所岗雷村7号,项目代码:****,占地面积为20022.3m2,总建筑面积9013m2。全厂2条生产线每年共生产6000万块页岩砖和8000万块多孔砖,已建设生产厂房、仓库、生活办公区及相关环保设施。项目总投资5203万元,环保投资220.04万元。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位于**市勐秀乡**里村公所岗雷村7号,项目代码:****,占地面积为20022.3m2,总建筑面积9013m2。项目原有两条年产量均为8000万块多孔砖生产线,本项目利用其中1条多孔砖生产线改为1条年产量6000万块的页岩砖生产线,技改后全厂2条生产线每年共生产6000万块页岩砖和8000万块多孔砖,同时**2栋仓库。本项目不新增设备,生产厂房、生活办公区及相关环保设施沿用原有项目。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9.5万元。根据评价结论,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位于**市勐秀乡**里村公所岗雷村7号,项目代码:****,占地面积为20022.3m2,总建筑面积9013m2。全厂2条生产线每年共生产6000万块页岩砖和8000万块多孔砖,已建设生产厂房、仓库、生活办公区及相关环保设施。项目总投资5203万元,环保投资220.04万元。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位于**市勐秀乡**里村公所岗雷村7号,项目代码:****,占地面积为20022.3m2,总建筑面积9013m2。项目原有两条年产量均为8000万块多孔砖生产线,本项目利用其中1条多孔砖生产线改为1条年产量6000万块的页岩砖生产线,技改后全厂2条生产线每年共生产6000万块页岩砖和8000万块多孔砖,同时**2栋仓库。本项目不新增设备,生产厂房、生活办公区及相关环保设施沿用原有项目。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9.5万元。根据评价结论,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位于**市勐秀乡**里村公所岗雷村7号,项目代码:****,占地面积为20022.3m2,总建筑面积9013m2。全厂2条生产线每年共生产6000万块页岩砖和8000万块多孔砖,已建设生产厂房、仓库、生活办公区及相关环保设施。项目总投资5203万元,环保投资220.04万元。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按照《报告表》要求,认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扬尘治理,文明施工。运营期生产车间原料破碎筛分粉尘要经集气罩收集后,用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经原项目安装的18m排气筒排放;烧制废气要经双碱法湿式脱硫设施处理后通过原项目安装的43m排气筒排放;破碎车间要设置“集气罩+布袋除尘设施”;要加强厂区周边绿化。施工期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布袋除尘设施排气筒(DA001)和双碱法湿式脱硫除尘设施排气筒(DA002)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中相关规定。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3中相关规定。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二级标准。 (二)按照《报告表》要求,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要实施雨污分流,雨水要经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地表水;生活污水要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不能外排;沉淀池、车辆冲洗池废水要回用,不能外排。 (三)按照《报告表》要求,加强固废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生活垃圾要用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不合格的烧结砖、废泥条、边角料要返回搅拌工序、作为原料重新利用,不能外排;烟气处理沉淀池收集的沉渣、车辆清洗池沉渣、布袋除尘器回收粉尘及车间内沉降的粉尘要统一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能外排;废机油、废油桶要密闭收集后,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置。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时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四)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要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要采用软连接、减震垫,要定期进行维修保养,避免故障运行;要合理布置噪声源,厂区四周要设置围墙,合理安排施工和运营时间,采取隔声降噪等措施。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运营期项目东侧、西侧、北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南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五)项目须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确保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各项应急工作能够高效有序地快速启动,避免和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环境事件对环境造成的损失和危害。 | 实际建设情况:1。施工期已结束,经现场调查未发现施工遗留问题。 原料堆场,破碎车间安装喷淋降尘设施;生产车间原料破碎筛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用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经过18m排气筒排放;烧制废气经双碱法湿式脱硫设施处理后通过30m排气筒排放;在堆料区、道路、制砖车间、成品仓库采用加强硬化、洒水降尘的措施;原料仓库、成品仓库、生产车间为半封闭结构。 2.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雨水要经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地表水;生活污水要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双碱法湿式脱硫设施废水经过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车辆冲洗池废水要回用,不外排。 3.生活垃圾要用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不合格的烧结砖、废泥条、边角料返回搅拌工序、作为原料重新利用;烟气处理沉淀池收集的沉渣、车辆清洗池沉渣、布袋除尘器回收粉尘及车间内沉降的粉尘统一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在线监测废液、废机油、废油桶要密闭收集后,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市昶利韵****公司进行清运处置。 4.项目已合理布置生产设备、部分设备设置减振基础、建筑物隔挡;加强管理,定期维护维修,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尽量在白天运输,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东侧、西侧、北侧运营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南侧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第4类标准。 5.本项目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号:533102-2025-004-L。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本批复仅针对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和预测、并提出污染防治要求。不包括应由其他部门审批或核准内容,项目业主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涉及其他部门的审批或核准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二)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必须按规定程序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同时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平台上报验收材料,并将****生态环境局**分局备案。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不得排放污染物。 (三)项目若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重新报批。自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项目才开始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你单位应在接到本批复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生态环境局**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 实际建设情况:1.本项目已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涉及其他部门的审批或核准手续建设完成。 2.本项目建设符合“三同时”制度,已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3102MA6K7T****001X)。 3.按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中华人民****办公厅,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发生改变未新增污染物排放种类、未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不属于重大变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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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6.63 | 0 | 0 | 0 | 6.63 | 6.63 | / |
| 0 | 12.54 | 14.52 | 0 | 0 | 12.54 | 12.54 | / |
| 0 | 6.22 | 0 | 0 | 0 | 6.22 | 6.2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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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已建成 | / | |
| 2 | 沉淀池 | / | 已建设 | 脱硫废水经过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脱硫设施,不外排 | |
| 3 | 车辆清洗池 | / | 已建设 | 车辆清洗废水经过车辆清洗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
| 1 | 洒水喷淋降尘设施 | 《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 | 已建设 | 无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最大浓度值为0.475mg/m3,二氧化硫最大浓度值0.017mg/m3;氟化物最大浓度值0.0078mg/m3 | |
| 2 |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根18m高的排气筒(DA002) | 《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 | 已建成 | 布袋除尘器排放口(DA002)有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最大浓度值为14.7mg/m3 | |
| 3 | 1套双碱法湿式脱硫设施+1根43m高、直径为4m的排气筒(DA001) | 《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 | 已建设 | 脱硫塔排放口(DA001)有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最大浓度值为18.5mg/m3,二氧化硫最大浓度值22mg/m3;氟化物最大浓度值0.52mg/m3;氮氧化物最大浓度值42mg/m3 |
| 1 | 减速慢行警示牌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已建设 | 运营期东、西、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昼间:60dB(A)夜间:50dB(A);厂界南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昼间:70dB(A)夜间:55dB(A) |
| 1 | 按照《报告表》要求,加强固废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生活垃圾要用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不合格的烧结砖、废泥条、边角料要返回搅拌工序、作为原料重新利用,不能外排;烟气处理沉淀池收集的沉渣、车辆清洗池沉渣、布袋除尘器回收粉尘及车间内沉降的粉尘要统一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能外排;废机油、废油桶要密闭收集后,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置。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时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生活垃圾要用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不合格的烧结砖、废泥条、边角料返回搅拌工序、作为原料重新利用;烟气处理沉淀池收集的沉渣、车辆清洗池沉渣、布袋除尘器回收粉尘及车间内沉降的粉尘统一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在线监测废液、废机油、废油桶要密闭收集后,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市昶利韵****公司进行清运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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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