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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宏创****公司:
《关于请求审批**县石塘镇镇级专职消防营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增强我县乡镇消防能力,解决乡镇火灾难以扑灭的问题,同意建设**县石塘镇镇级专职消防营房建设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县石塘镇。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对原有**县石塘镇镇级专职消防营房翻修,内容为翻修营房及相关配套建设,其中翻修面积为391.24平方米,地面硬化550平方米,**车库124.085平方米,****餐厅间79.38平方米加建钢制楼梯一座,加**光棚77.49平方米,加建储物间15.4平方米,增设化粪池一座,广播线路改迁一项,雨污管道埋设各50米,屋顶净水设施一套等。
四、原则同意《实施方案》提出的工程技术方案。
五、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项目投资概算199.38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65.9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1.44万元,基本预备费1.99万元。资金来源为本级资金。
六、根据《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发〔2017〕12号)文件关于“建设内容单一、投资规模较小、技术方案简单的项目,可简化为仅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设方案或初步设计”等相关规定,本批复可替代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附件:1.项目招标事项意见表
2.项目概算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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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