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委托****承担****年出栏8000头生猪养殖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现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开,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开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性质:**
建设地址:**省**市**县姜楼镇西杨村村西
建设内容及生产规模:占地面积18000平方米,项目建设猪舍4栋(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及附属配套设施,配套喂料系统、空气能设备风机、备用发电机、冷库等主要设备。项目建成后年出栏8000头生猪。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王经理 186****3933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编制单位名称:****
邮箱:****@qq.com
通讯地址:**省**市**区数码港大厦A-1102室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2018年10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发布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正式发布了公众意见表。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
链接:https://pan.**.com/s/1NOcbJ6VemaLlDffbP2gNnw 提取码: 4vr4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六、公告说明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
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