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公司年产30万立方米新型海绵城市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7日-2026年1月13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公司 | ******公司年产30万立方米新型海绵城市材料建设项目 | **博****公司 | 建设内容为租用原有厂地7000m2,建设年产30万立方米新型海绵城市材料项目。工艺技术:外购原材料(建筑垃圾、水泥、大沙、石子)—破碎—筛分—配料—混合搅拌—砌块成型—蒸养养护—成品 | 1、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骨料投料、破碎、筛分、物料输送转运、筒仓呼吸孔、搅拌工序粉尘。项目振动给料机、鄂破设置在地下,进行全封闭,给料机投料仓上方设置1个集气罩(进料口仅留一个侧面进料,顶部及其他侧面全封闭,顶部设置集气管道),鄂式破碎机进、出料口设置集气罩,缓存仓上方呼吸孔连接集气管道;筛分机上方设置全封闭集气罩(四面及顶部全封闭,顶部设置负压集气管道),石粉仓上方呼吸孔连接集气管道;密闭皮带输送转运落差点设收尘罩并连接集气管道。料仓投料、破碎、缓存仓呼吸口、筛分、石粉仓呼吸口废气收集后引至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物料输送转运废气收集后引至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2)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配料仓上方设置1个集气罩(集气罩仅一侧留有投料口,同时料仓上方设雾森抑尘装置),水泥筒仓和粉煤灰筒仓上方设置有仓顶除尘器,除尘器排气口连接集气管道,骨料先通过料仓下方的皮带输送机输送至搅拌机内,粉料经螺旋输送机直接密闭输送至搅拌机内,整个输送过程均为全密闭设置,搅拌机排气口设置负压集气管道,各工序废气经收集后引至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3)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能够满足**省地方标准《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234-2022)(原料制备、成型车间排气筒颗粒物小于10mg/m3)的要求。 2、废水:项目搅拌机配料用水全部进入产品,不外排,软水制备废水可收集后用于车间原料库雾森降尘,产品养护冷凝水经沉淀后用于搅拌工序,不外排,车间原料库雾森降尘用水全部蒸发损耗,不外排,搅拌机清洗废水经砂石分离系统处理后,再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运输车清洗废水直接进入沉淀池,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职工生活用水经厂区化粪池暂存后,定期由周围居民拉走肥田,**化利用不外排。 3、噪声:项目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对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理,严禁随意丢弃处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粉尘、筛分后石粉收集后外售,沉淀池沉渣、残次品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后由厂家回收。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审批办
联系电话:0371—****9019
通讯地址:****服务中心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