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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发改审批〔2025〕1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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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单位关于审批凤港大道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侯交建〔2025〕143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进****工业园区主干路网,打通福银高速祥谦互通至 324 国道交通干道,经研究,原则同意凤港大道道路工程开展前期工作。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凤港大道道路工程(项目代码: ****)
二、项目单位:****
三、建设地点:**县青口镇、祥谦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道路位于福银高速北侧,起于林森大道(一期)与奔驰大道交叉口,东西走向,跨越淘江,终点与尚青路交叉,路线全长1.4千米,道路宽度36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双向六车道,共设置3座桥梁:林森1号桥127米/1座,林森2号桥127米/1座,林森3号桥207米/1座,并建设路基路面工程、桥梁工程、雨污水管道工程、给水工程、电力通信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绿化景观及河道补救措施工程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约44300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项目业主多渠道筹措。
六、其他要求: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委托经**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专此批复
****改革局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