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公司于2026年1月4日委托****承担 ****油厂2026年更新补钻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油厂2026年更新补钻工程。
建设地点:****油田、****油田北31****油田沙102井区。****油田行政区域横跨**县和**县,油田位于准**盆地东部,西南距**170km,****油田52km,东南距**县150km,东北距**县260km。****油田北31井区位于准**盆地古尔班通古特沙漠东部,行政隶属****市管辖。沙102井区位于准**盆地东部隆起北**凸起北部,行政隶属**州**市管辖,距****东约70km。
建设内容:2026****油厂更新井共计5口,其中采油井1口,注水井4口。北31井区**油井采用 ****处理站 的二级布站集输流程,该区采用加热集输流程,**单井增设1座10kW井口电加热器。**注水井采用单干管多井配水流程,注水站来水经注水干、支线输至配水间,通过分水器将水量分配至各注水井,在配水间进行单井配水和计量。单井注水依托原井计量配水站,更新井接入原有空头。配套建设供配电、给排水、仪表、防腐与保温等工程。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市迎宾路66号
联系人:孙王辉
联系电话:0990-****755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地址:****花园路11号2号楼二层
联系人:熊工
联系电话:0991-****856
Email:****@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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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