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特色农业“三产”融合示范区建设项目(一期)监理 |
| **县特色农业“三产”融合示范区建设项目(一期)监理 |
| **县特色农业“三产”融合示范区建设项目(一期)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正常 |
| 2026-01-07 16:20:37 |
| 2026-01-12 23:59:59 |
| 2026-01-07 16:20:37 |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县特色农业“三产”融合示范区建设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县特色农业“三产”融合示范区建设项目(一期)监理 | ||
| 标段(包)名称 | **县特色农业“三产”融合示范区建设项目(一期)监理 | ||
| 公示名称 | **县特色农业“三产”融合示范区建设项目(一期)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6年1月7日 | ||
| 评标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华盛****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
| 投标报价 | 费率:1.184%(****167.38元) | ||
| 质量承诺 | 设计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现行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要求;施工符合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给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设部CJJ/T82-2012)及现行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 监理服务期限 | 自监理合同签定之日起,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且****管理部门之日止,包含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侯嵩山 | 资质资格 | 证书编号:****2594 |
| 业绩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 业绩 |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华盛****公司 | ||
| 投标报价 | 费率:1.196%(****456.24元) | ||
| 质量承诺 | 设计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现行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要求;施工符合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给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设部CJJ/T82-2012)及现行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 监理服务期限 | 自监理合同签定之日起,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且****管理部门之日止,包含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李杨 | 资质资格 | 证书编号:****9835 |
| 业绩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 业绩 |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
| 投标报价 | 费率:1.173%(****485.93元) | ||
| 质量承诺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监理服务期限 | 自监理合同签定之日起,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且****管理部门之日止,包含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王建春 | 资质资格 | 证书编号:****0751 |
| 业绩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 业绩 | / | ||
| 异议受理部门 | **** | 联系地址 | **县城环**路7号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何先生 | 联系电话 | 0762-****189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62-****289 |
| 联系地址 | **县元善镇环**路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1月8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6年1月12日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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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