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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省
原参数:5.车辆要求:约需1辆37座客运车辆、2辆55座客运车辆,营运车辆注册登记年限不超过5年,需具备空调、行车记录仪、安全带齐全、座椅整洁完好,具年度车辆安全鉴定报告。
变更为:5.车辆要求:约需1辆37座客运车辆、2辆50至55座客运车辆,营运车辆注册登记年限不超过5年,需具备空调、行车记录仪、安全带齐全、座椅整洁完好,具年度车辆安全鉴定报告。
原参数:3.保额要求:能为所用车辆购买足额的承运人责任险(每座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交强险(依法足额购买)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单次事故赔偿限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签订合同时需提供车辆保险单复印件(加盖公章),未经我部书面同意不得退保或降低保额;
变更为:3.保额要求:能为所用车辆购买足额的承运人责任险(每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交强险(依法足额购买)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单次事故赔偿限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签订合同时需提供车辆保险单复印件(加盖公章),未经我部书面同意不得退保或降低保额;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向先生 153****3369、蒋先生153****6040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周先生
联系方式:153****5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