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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要求,现将《淇澳大桥等5座大型桥梁被动防船撞设施建设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有关信息向公众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限内,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对该项目海域使用补充论证报告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要求提供详细联系方式并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名称:淇澳大桥等5座大型桥梁被动防船撞设施建设项目
海域使用申请人:****建设中心
编制主体:****学院****研究所
论证报告名称:淇澳大桥等5座大型桥梁被动防船撞设施建设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
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届满
意见接收单位:****
联系地址:**市**区吉大九洲大道中2002号
联系人:丁工
联系电话:0756-****969
邮箱:hyj_hyhdk@zhuhai.****.cn
附件:《淇澳大桥等5座大型桥梁被动防船撞设施建设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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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