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整治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部署,规范水利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现就依法查处的**仁****公司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区汪家寨灌区工程项目不良行为予以通报批评。
一、 违规情形
**仁****公司在2024年3月27日**区汪家寨灌区工程投标中,****委员会评审,****一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2024年3月28日至30日),我局接到投诉:******一中标候选人**仁****公司项目经理张**(证书编号:贵****0092********),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经核实,**区****一中标候选人**仁****公司项目经理张**(证书编号:贵****0092********),参与了2024年2月22日开标的**市平寨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和2024年3月1日开标的**县伍德河治理工程(一标段)投标,投诉反映的张**(证书编号:贵****0092********)存在两个及两个以上在建项目的情况属实。**仁****公司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违规行为。
二、核查情况
按照交办的问题线索,我局高度重视,组织执法人员依据法定程序,通过电话通知、电子送达《调查(询问)通知书》等方式,依法向当事单位履行询问告知义务,当事人到场接受询问。经调查,核实如下:
1.《投诉函》,投诉项目经理张**(证书编号:贵****0092********)有两个以上在建项目;2.《****水务局关于〈****水务局关于**区汪家寨灌区工程施工中标人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项目复核的函〉的复函》,**市平寨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的项目经理是张**(证书编号:贵****0092********);3.****水务局《关于****关于**区汪家寨灌区工程施工中标人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项目复核的函》,**县伍德河治理工程(一标段)投标的项目经理也是张**(证书编号:贵****0092********);4.2024年4月7日《****党组会议纪要》,****水务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取消其作为**区****一中标候选人资格;5.《调查询问笔录》,法定代表人刘*确认张**(证书编号:贵****0092********)有两个以上在建项目。
三、处理情况
**仁****公司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违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和《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的规定,****公司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之规定,不再进行行政处罚,****公司不良行为进行通报批评。
请各单位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全面强化招投标各环节管理,重点加强标前、标中、标后履约监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招投标市场秩序,推动水利行业招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