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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月7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1月7日-2026年1月21日(10个工作日)。
一、2026年1月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批复
|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形式 | 审批文号及批复下载 | 审批时间 |
| 1 | **** | 大型高端能源装备锻件极限锻造能力提升项目 | **市珠**路460号 | 报告表 | | 2026/1/7 |
| 2 | ****公司 | 仁亮实业集中供热升级改造项目 | **市湔氐镇**村 7组 | 报告表 | | 2026/1/7 |
| 3 | **** | 高端能源装备极限制造热处理产线能力提升项目 | **市珠**路460号 | 报告表 | | 2026/1/7 |
| 4 | 中国****公司****公司 | 新场-**输气管道安全隐患治理项目(**段) | **市**区德新镇和孝泉镇,**市**市马祖镇、南泉镇和师古镇,**市**市孝德镇和**镇 | 报告书 | | 2026/1/7 |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60****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38-****553
通讯地址:**市松花**路8****中心
邮 编:618000
****环境局
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