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市**区清林闲庭地块**菜场二期工程已由宁****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公司,招标人为****,委托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2000万元,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273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8930平方米,其中装修面积约3900平方米,含一、二层菜场,三、四层公区等,****商铺,****商铺及三四楼商业部分,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市**区青林湾街南侧,青林渡路东侧。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保修期内的服务(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工程造价****134元。 2.3 施工总工期:150日历天。 2.4 ****政府采购工程:否 2.5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同时具备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上述两项对应资质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③拟派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委派。 3.3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标书代写 (三)其他: 3.5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其他公告内容 / 5.监督部门名称 **市****建设局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址:**省**市**区大来街47,49号<6-20> 联系人:李薇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高新区星**路100号华商大厦A幢4楼 联 系 人:俞蒙蒙、周玉琪、翁梦梦、王皓、金鑫 电 话:137****0496 监督部门:**市****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