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次高压燃气管道改造工程[澄清文件]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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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高压燃气管道改造工程[澄清文件]

**次高压燃气管道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补遗书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本“补遗书”是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

1.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3条建设规模“2)途中重要穿越有:G108 道路一次、S205 省道一次、穿越绵遂高速路一次、排水渠一次。”修改为:“2)途中重要穿越有:G108 道路一次、S205 省道一次、穿越绵遂高速路一次、排水渠一次,均拟采用定向钻/顶管等非开挖方式穿越。”

2.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1.2条业绩要求中设计业绩要求: “类似项目是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燃气工程类(至少含20km中压及以上管道)设计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任一设计单位提供即可)。”修改为:“类似项目是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燃气工程类设计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任一设计单位提供即可)。”

3.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2.2.4(1)企业业绩-设计业绩:“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燃气工程类(至少含20km中压及以上管道)设计业绩。”修改为:“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燃气工程类设计业绩。”标书代写

4.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2.2.4(1)企业业绩-项目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类似项目: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设计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燃气工程类(至少含20km中压及以上管道)设计业绩”修改为:“类似项目是指: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设计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燃气工程类设计业绩。”

5.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修改为:2026年01月28日9时2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6年01月28日09时20分。标书代写

其余内容不变,现将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以重新上传的文件为准,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0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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