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市多****公司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781MAEENX8F4G | 建设单位法人:李文荣 |
| 李文荣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 |
| ****门市**市四九镇长龙工业区**三路5号 |
| **市多****公司年产春联370万套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1-工艺美术及礼仪用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439-C2439-其他工艺美术及礼仪用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市 ******市 |
| 经度:112.857222 纬度: 22.195000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7-23 |
| 江台环审〔2025〕8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9-2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00 |
| 50 | 运营单位名称:**市多****公司 |
| ****0781MAEENX8F4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多****公司 |
| ****0781MAEENX8F4G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700MA53QFK25G | 竣工时间:2025-09-03 |
| 2025-09-04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0-20 |
| 2025-12-0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0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forum.php?mod=viewthread tid=****577 highlight=%BD%AD%C3%C5%CA%D0%B6%E0%D3%D0%B8%A3%CE%C4%BB%AF%D3%C3%C6%B7%D3%D0%CF%DE%B9%AB%CB%BE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市多****公司位于**市四九镇长龙工业区**三路5号,项目占地面积10364.48平方米,建筑面积16148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春联的生产销售,年产春联370万套。 | 实际建设情况:**市多****公司位于**市四九镇长龙工业区**三路5号,项目占地面积10364.48平方米,建筑面积16148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春联的生产销售,年产春联370万套。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印刷对联生产工艺:雕版(外发)-印刷-横切-裁开-打包-成品 2、烫金春联生产工艺:雕版(外发)-印刷-烫金-横切-裁开-打包-成品 3、植绒春联生产工艺:雕版(外发)-印刷-印刷-横切-晒版-植绒-裁剪-打包-成品 4、绒布工艺品生产工艺:绒布-裁布-制版-丝印-烘干/晾干-裁剪-打包-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1、印刷对联生产工艺:雕版(外发)-印刷-横切-裁开-打包-成品 2、烫金春联生产工艺:雕版(外发)-印刷-烫金-横切-裁开-打包-成品 3、植绒春联生产工艺:雕版(外发)-印刷-印刷-横切-晒版-植绒-裁剪-打包-成品 4、绒布工艺品生产工艺:绒布-裁布-制版-丝印-烘干/晾干-裁剪-打包-成品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水处理设施:①生产废水经管道进入自建生产废水处理设施(采用"混凝+芬顿氧化+絮凝+压滤+中和+活性炭吸附过滤",处理能力1t/d)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②气旋喷淋塔废水每季度更换一次,气旋喷淋塔定期更换废水****公司处理。 ③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处理厂作后续处理。 2、废气处理设施:①项目印刷、植绒、洒粉、丝印、烘干/晾干工序废气收集后,进入“气旋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 ②植绒、洒粉工序粉尘废气通过设备配套的密闭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处理措施:选用新型低噪设备,合理布局,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 4、固废处理设施: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设置一般固废临时贮存场所、设置垃圾收集桶;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设置危废暂存间,并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分类储存。 一般工业固废:废边角料、废布袋、一般包装固废收集****公司;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作生产原料; 危险废物:废活性炭、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化学品废包装材料、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墨废抹布及手套、污水处理设施废过滤材料、气旋喷淋塔定期更换废水、废过滤棉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应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 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处理设施:①生产废水经管道进入自建生产废水处理设施(采用"混凝+芬顿氧化+絮凝+压滤+中和+活性炭吸附过滤",处理能力1t/d)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②气旋喷淋塔废水每季度更换一次,气旋喷淋塔定期更换废水****公司处理。 ③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处理厂作后续处理。 2、废气处理设施:①项目印刷、植绒、洒粉、丝印、烘干/晾干工序废气收集后,进入“气旋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 ②植绒、洒粉工序粉尘废气通过设备配套的密闭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处理措施:选用新型低噪设备,合理布局,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 4、固废处理设施: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设置一般固废临时贮存场所、设置垃圾收集桶;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设置危废暂存间,并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分类储存。 一般工业固废:废边角料、废布袋、一般包装固废收集****公司;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作生产原料; 危险废物:废活性炭、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化学品废包装材料、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墨废抹布及手套、污水处理设施废过滤材料、气旋喷淋塔定期更换废水、废过滤棉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应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 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45 | 0.045 | 0 | 0 | 0.045 | 0.045 | |
| 0 | 0.09 | 0.09 | 0 | 0 | 0.09 | 0.09 | |
| 0 | 0.009 | 0.009 | 0 | 0 | 0.009 | 0.009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1322 | 0.1892 | 0 | 0 | 0.132 | 0.132 | / |
| 1 | 三级化粪池 | **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处理厂进水标准的较严者标准 | 三级化粪池 |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28日对本项目生活污水进行了验收监测,出具了检测报告(报告编号:HC****0265) |
| 1 | 气旋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总VOCs执行**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第II时段“凹版印刷”的要求限值及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要求限值。NMHC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标准 | 气旋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28日对本项目废气进行了验收监测,出具了检测报告(报告编号:HC****0265) | |
| 2 | 布袋除尘器 | 颗粒物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布袋除尘器 |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28日对本项目废气进行了验收监测,出具了检测报告(报告编号:HC****0265) |
| 1 | 选用新型低噪设备,合理布局,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 |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选用新型低噪设备,合理布局,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 |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28日对本项目噪声进行了验收监测,出具了检测报告(报告编号:HC****0265) |
| 1 |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活性炭、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化学品废包装材料、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墨废抹布及手套、污水处理设施废过滤材料、气旋喷淋塔定期更换废水、废过滤棉等属于危险废物的必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厂区内的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性贮存设施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有关要求 |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活性炭、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化学品废包装材料、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墨废抹布及手套、污水处理设施废过滤材料、气旋喷淋塔定期更换废水、废过滤棉等属于危险废物的必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