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头市金平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金平区西片区工业园区集中供热项目一期、二期)(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审批
广东-汕头-金平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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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局(海洋局) 成文日期: 2026-01-07
名称: 关于《**市**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工业园区集中供热项目一期、二期)》(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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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工业园区集中供热项目一期、二期)》(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1-07


根据《******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和《******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市**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工业园区集中供热项目一期、二期)》(征求意见稿)公示如下:

一、项目背景

****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向园区用热企业提供稳定、优质能源,促进绿色发展,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汕府办会函(2021)13103号)会议精神,我区拟****工业园区集中供热项目。

二、政策依据

根据《******厅关于明确市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启用条件及使用规则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630号)规定,本项目属于《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情形1的具有邻避要求需远离建成区布局的设施。

三、规模使用情况

本次使用**区城镇开发边界外新**镇建设用地规模0.4846公顷,涉及5个落实地块,地块编号为WLS01—WLS05,位于******社区、****社区,规模落实后规划功能为管道运输用地(城镇建设用地)。

四、公示时间、方式和地点

1. 公示时间:2026年1月7日—2026年1月16日,共10个自然日;

2. 公示方式和地点:******局****分局栏目、相关街道及村公示栏。

五、公众意见收集途径

现按程序对该方案进行公示,欢迎公众查阅相关内容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将异议材料以书面反馈我局(为便于更好地沟通和完善方案,请在提出意见或建议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未提出异议或经研究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程序上报方案。


附件:1.**区落实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图(落实前).pdf

2.**区落实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图(落实后)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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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7日

(联系人:林同志;联系电话:****6985)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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