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 1,438,200.00元 | 95.20 |
采购包1(动静脉脉冲气压治疗仪):
货物类(****)
| 1-1 |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动静脉脉冲气压治疗仪 | 动静脉脉冲气压治疗仪 | 普门 | VP-600 | 34 | 套 | 42,300.0000 | 1,438,200.00 |
| 采购人代表: | 郭翼 |
| 评审专家: | 蔡平 、 孙丽清 、 游舜杰 、 倪秀云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本项目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供应商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1)以成交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 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1.1%,按以上收费标准打7折收取。(3)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可以现金、转账或电汇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 (4)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账户: 账户名称:****;开户行:****银行****分行;账号:350********100000059:银行行号: 105****0211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动静脉脉冲气压治疗仪:1.387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平均报价50%以上的情形,评标委员会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认定其报价明显偏低,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诚信履约,遂要求其在30分钟内于评标现场提交书面说明及必要证明材料。该公司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相关材料,未能证明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依法将其投标作无效处理。其余投标人均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名称:****
地址:**省**市**县**西路12号
联系方式:0591-****2585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石竹街道福通路6-49号
联系方式:(0591)****4223 188****166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钟艳玲
电话:(0591)****4223 188****1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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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