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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场路70号用地住宅规划方案的公示
公示说明:
****广场路7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为高府国用(2004)第特0084号,使用权面积为79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转让,用途为住宅。根据《**省城乡规划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该方案向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建筑投影面积:75.36㎡;
2.建筑占地面积:63.96㎡;
3.总建筑面积:≤460.76㎡(含顶层楼梯间)
4.其中:
首层:63.96㎡;
二至六层面积:75.36*5=376.8m2;
屋顶建筑面积:≤20㎡(楼梯电梯间);
5.建筑高度:20.5米(首层4.0米,标准层3.3米);
6.层数:6层。
公示期限:
2026年1月4日至1月13日(共10天)
附注:
1、公示地点:用地现场、潘州街道办公示栏、政府公示网站。
2.凡是与该项目审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存在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意见需注明联系人真实电话、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
3.有效反馈意见日期:公示日期内。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4.查询网址:http://www.****.cn/zwgk/jsgcghgs/。
5、联系电话:0668-****703。
******局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