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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改革局关于****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政府****中心:
《关于审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编制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4-440205-04-01-145104)。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1.道路工程:拟建10条市政道路,道路建设工程总长约9.17km;2.交通工程:包括交通标线、交通标志、交通信号灯、电子监控系统等;3.给水工程:**给水管总长8593.43m;4.雨水工程:**钢筋混凝土雨水管径DN600~DN2000,共9771.03m;**路改造**钢筋混凝土雨水管径DN1000~1500,共545.08m;**UPVCDN200 管长59.37m;5.污水工程:**钢筋混凝土DN600 污水管总长8679.10m;**路改造**钢筋混凝土污水管总长592.52m;6.电力工程:**电力管沟10159.89m;7.通讯工程:**12 孔Φ110 通信管总长11257.32m;8.照明工程:包含路灯、变电箱等;9.环卫工程:垃圾收集箱等;10.绿植工程:包含行道树、灌木、草皮等;11.停车场9000平方米,包括混凝土地面、智能停车系统等。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43230.3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6217.0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754.18万元(含项目征拆费、用地报批费用、建设期利息费用),预备费用1259.14万元。
四、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
五、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六、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附件: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韶****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审计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局、****分局、区农业农村局、****运输局、区统计局、区人社局、区水务局、****中心****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