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信息 | |
| 项目名称 呼****园区高端装备制造标准厂房建设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 | |
| 项目编号 | 公告类型 招标文件预公示 |
| 公告标段(包)数量 | 公告标段(包)编号 |
| 内容 | |
| 呼****园区高端装备制造标准厂房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预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计划建设高端装备、智能机器人、电子信息产业标准厂房;规划用地面积73019.57㎡(约合109.53亩),总建筑面积66100㎡。其中,建设四层标准厂房50000㎡、单层标准厂房6300㎡、科创综合楼9800㎡;并配套建设室外堆场、给排水、暖通、电力、场地硬化等相关配套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招标文件》(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为招标文件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cn)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yzcpv.com 邮寄地址:**自治区**市新******中心商务楼B座01号 六、公示期 2026年01月07日-2026年01月11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自治区**市**区综合****中心 联 系 人:樊嘉宇 电 话:0471-****718 招标代理:**** 地 址:**自治区**市新******中心商务楼B座01号 联 系 人:郭耀华、侯建霞、张晓东 联系电话:0471-****917 九、发布媒介 **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cn) **自治区**市公共**交易网(https://ggzyjy.****.cn/msym/hhhtsggzyjy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