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单位 | **** |
| 项目名称 | 燃气锅炉改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市郭庄镇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凯泽****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燃气锅炉改建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市郭庄镇; 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在****公司厂房从事礼品包装材料生产,现拟淘汰原有DZL2-1.0-AII型生物质蒸汽锅炉(2t/h),新增一台WNS2-1.25-Y/Q型燃气蒸汽锅炉(2t/h)。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燃气蒸汽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后,废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处理后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中燃气锅炉排放限值。本次改建项目各类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不会改变区域大气环境现状,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改建前后全厂废水的产生量及排放量不变,软水制备浓水及锅炉定期排水的排放方式改变,拟接管至启迪浦华****公司(原****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 本项目为改建项目,改建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燃气锅炉及改建废气措施的配套风机运行噪声。因现有项目已停产(现有生物质燃气锅炉已拆除),无法开展现有项目正常生产情况下的厂界噪声监测。本次评价以改建后全厂噪声源作为源强进行预测,以预测贡献值作为预测结果进行标准对照评价厂界噪声达标情况。改建后全厂设备产生的噪声经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四个厂界昼间噪声预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不新增职工,无新增生活垃圾;本项目软水制备依托现有,采用离子交换工艺,离子交换树脂仍为每年更换一次,故改建前后废离子交换树脂的产生量不变。因此,本项目无新增固废产生。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 听证权利告知 | ****生态环境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电话(兼传真)0511-****2027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审批联系人:环评科 固话:0511-****2027 邮箱:****@163.com |
|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 2026年1月7日至2026年1月13日 |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