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行诉前调解综合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1、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分行诉前调解综合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29日
2、主要内容
更正内容 :第六章 评审标准 评标方法及评定标准标书代写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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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评分 |
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增值税专用发票列示税金的报价)为评审依据,以所有有效投标人中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不含增值税专用发票列示税金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投标人报价等于评审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投标人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不含增值税专用发票列示税金的投标报价)×30×价格比重。 注:报价评审以投标报价总价作为评审依据,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投标人报价超过采购项目最高限价或不符合报价要求的,为无效报价。价格分比重为A类20%、B类20%、C类20%、D类20%、E-F类20%。 |
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报价费率)为评审依据,以所有有效投标人中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报价费率)为评审基准价,投标人报价等于评审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投标人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报价费率))×30×价格比重。 注:报价评审以投标报价(报价费率)作为评审依据,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投标费率限价或不符合报价要求的,为无效报价。价格分比重为A类20%、B类20%、C类20%、D类20%、E-F类20%。 |
更正日期 : 2026-01-07
3、其他补充事宜
以上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不变。标书代写
4、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市**区诚信路麒龙中央商务大厦B1座18楼
项目联系人: 杨静、谢镇宇、黄智杰
联系电话:0851-****0222、138****4965、158****5627
招标人:****
地 址:**市**区**北路与林**路交汇处
联系人:岑老师
联系电话:0851-****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