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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保局转发**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的通知》(泉环评函〔2016〕13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年产工程机械配件、汽车配件(铝型材、钣金件等)100吨迁建项目”进行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主要从事工程机械配件和汽车配件生产,迁建前位于**市霞美镇张坑村**大道9号(****基地),现因自身发展需求,需进行搬迁,拟搬迁至**省**市**市霞美镇**工业区金西八路6号,迁建后全厂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工程机械配件、汽车配件(铝型材、钣金件等)100吨,与迁建前一样,无变化。厂区内不设员工食堂,年工作日300天,实行一班工作制,工作8小时,夜间不生产。
二、环境影响报告报告表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年产工程机械配件、汽车配件(铝型材、钣金件等)100吨迁建项目选址于**省**市**市霞美镇**工业区金西八路6号,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符合**市国土空间规划;选址符合所在地用地规划、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要求;与周边环境相容;所在区域水、气、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能够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项目在运营期内要加强对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的治理,确保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保证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下,项目的建设可行。
三、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 联系人:张先生188****1856
评价单位:**市****公司 联系人:梁工****@qq.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自本公示之日起5日内,公众可以通过邮箱等方式联系建设单位,提出对本项目的具体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