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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中心向本局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中心南单元区间道路建设工程(二期)已办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中心南单元区间道路建设工程(二期)一标段、**中心南单元区间道路建设工程(二期)二标段两个批次办理,现将项目总平面图予以公示。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分局信访室(**新区府11号楼1层,联系电话:****7080****中心自然**和规划窗口(联系电话:****6673)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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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