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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修订版,2015年1月1日实施)、《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环办环评函[2018]026号)等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富和**(一期)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富和**(一期)建设工程项目
地点:******开发区八里湖大道以北(E115°57′38.9022″,N29°40′35.0535″)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富和**建设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约约33333.333平方米(约50亩),总建筑面积114776.97平方米,其中一期占地面积约20亩,属于**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强弱电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和消防工程等。项目总投资36398.5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0万元。
公示时间:2026年1月7日至2026年2月3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155****755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