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项目名称:**区非项目化补充耕地**调查工作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区非项目化补充耕地**调查工作,委托技术服务单位开展内业核查,外业影像判读、实地踏勘、无人机航拍、地块多方位举证拍照、耕地质量评定、编制**区非项目化补充耕地指标工作方案,报市、省级复核等工作。对形成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指标的地块录入“**省耕地占补平衡监管系统”。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42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1、目前,**区占补平衡指标库目前剩余面积782亩,其中水田217亩,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保障重大项目建设需求还有不足,开展非项目化补充耕地**调查工作可增加占补平衡指标,保障各级各类重大项目建设。 2、开展**区非项目化补充耕地**调查工作,需委托具有专业性、权威性技术服务单位开展内业核查,外业影像判读、实地踏勘、无人机航拍、地块多方位举证拍照、耕地质量评定、编制**区非项目化补充耕地指标工作方案,报市、省级复核等工作。对形成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指标的地块录入“**省耕地占补平衡监管系统”。 3、****原****整理中心所属国有企业单位,参与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改革相关政策文件起草,可获取包括自然**系统和其他部门的第一手**和数据,掌握最新政策方向,该公司相关业务能力在全省属于业内标杆。****在**基础、技术实力、业绩背景上具备唯一性,该单位能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该项目的所有工作。综上所述,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所述情况,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本项目。
名称:****
地址:**市**区**路8号1幢2721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899116N
2026年01月07日至2026年01月14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1. 采购人
联系人:周建山
联系地址:**市**区樱花路11号
联系电话:180****6806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联系人:刘达
联系地址:**市健康东路65号
联系电话:0517-****8069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联系地址:****开发区学府嘉园17号楼17-15、16、17、18室
联系电话:135****9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