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有限公司****通信设备轨旁隐患消除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通信设备轨旁隐患消除项目,已由《集团公司财务部关于下达2026年第一批项目预算的通知 》(财预电〔2025〕34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使用2026年第一批成本专项,项目出资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已具备招标条件,委托****进行招标,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工程地点:段管内各线杆路进行整治。
2.3工程规模:
(1)对段管内各线杆路进行整治:开挖拉线坑490处(含制作拉线)、杆根基础防护加固574处、制作撑杆18处。
(2)基站室馈缆加装走线架,409米。
2.4建设工期: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6月20日。
2.5标段划分
结合本工程特点,为合理安排、组织施工,确保工期目标兑现,****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本次招标设一个施工标段。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附近2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须提供近期(投标截止日****银行资信证明。标书代写
4.****商行****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在(投标截至日前****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未因弄虚作假或施工质量问****集团****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投标或暂停投标。
6.项目经理:具备中华人名**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以上资格。
(5)其他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 。
(6)****通信设备轨旁隐患消除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1.2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开挖拉线坑490处(含制作拉线)、杆根基础防护加固574处、制作撑杆18处,基站室馈缆加装走线架409米,进行投标。
1.3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1月07日18时至2026年01月12日18时,在****@163.com邮箱发送报名表(详见本次公告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加盖了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报名(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全称、联系人及电话),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标书费有效支付凭证者,视为报名无效。并在****(**省**市**区铁路新村东街1400号)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在投标人报名邮箱中)。标书代写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不收取个人账号汇款,缴费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投标人在邮箱递交投标报名资料时同时提供标书费缴费凭证!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916********37738X9
开户行:中国银行**市铁路支行
银行账户:104****3241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6年01月23日8时30分至2026年01月23日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1月23日9时00分,地点:**省**市**区**路40号印务所3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递交保函原件。
凡未按要求出示上述资料者,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文件。上述各项时间及地点如有变动,以变动公告或电话通知为准。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参与投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以书面形式函告****。
本招标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cg.****.cn/)网站发布。
招标人:****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省**市**区**路49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39****7227。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铁路新村东街1400号
邮编:730000。
联系人:刘工。
电话:0931-****855。
电子邮件:****@163.com
****监督电话:0931-****679。
8.异议受理方式
8.1****异议受理:
仲工 电话:0931-****020 邮箱:****@163.com
8.2****异议受理须知:
8.2.1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七)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当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2.2异议函件不符合受理条件或异议函件内容不全的应退回并说明原因。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异议所涉及采购活动非本单位管理范围的。
(二)异议提出人不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所异议采购活动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三)超过规定或约定的有效时限进行异议的。
(四)异议事项非异议人真实主张的。
(五)匿名异议或异议函件不符合异议函件包括的主要内容规定的。
(六)异议函件内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七)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
(八)异议事项已经撤回或已做出处理答复,异议人未提出新的证据而就同一事实和理 由再次进行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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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