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医用设备使用的数据准确性、安全性及有效性,维护患者健康权益,****拟通过三方询价方式开展医疗设备检定、强检、计量校准工作。现诚邀具备相应资质、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报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医用设备检定、强检、计量校准等服务项目
2.项目范围:具体设备清单详见附件。
二、服务要求
1.现场环境不满足检测规程时,经中心主管负责人同意,****实验室检测,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2.检测后确保仪器设备正常运转,及时出具检定、强检、计量校准报告,对报告真实性、合法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承检机构工作人员及车辆相关费用自行承担;检测人员须提供执业资格证明,现场人员身份信息需与响应文件中一致。标书代写
4.检测完成后1年内,清单内设备经维修、更新后检测不合格的,中标方须在收到重新检测通知后30天内免费现场复检。
5.****中心安排,不得妨碍临床诊疗工作;
6.现场检测完成后,中标方需将****采购办及设备主管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
三、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质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有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检验检测、计量技术服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参与的,需额外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2.提供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及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质
1.持有省级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中国****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复印件加盖公章)。
2.****管理局颁发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或专项授权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信誉要求
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禁止情形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报价要求
1.报价需涵盖检定/校准服务费、税费等所有相关费用,按附件清单列明各项单价、总价,加盖单位公章。
2.报价文件需包含:
(1)报价单(格式自拟,需明确各项报价明细)(加盖公章),对所提供的服务、技术参数、质量保证措施、售后服务承诺等进行详细说明,可附产品彩页等资料。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如有)等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检定/校准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如过往类似项目案例)(加盖公章)。
五、递交要求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12日10:00截止。
2.对本项目有意向的检定/校准机构,请在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向****做出书面报价、报价函及相关文件(相应资质)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后递交本单位,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3.密封递交,响应文件需密封在档案袋或文件袋中,密封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在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检定/校准机构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递交地点:**市**区互助南路68号,****三楼(党建办刘老师处)。
六、询价程序及成交原则
1.我中心将****小组,对所有按规定递交的响应文件,按程序进行现场拆封、评审。
2.在满足检定、强检、计量校准服务需求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商。若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将综合考虑供应商的资质、质量、业绩等因素确定成交供应商。
3.评审结果将在评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成交供应商,未成交供应商不再另行通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需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合法,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参与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中心有权根据实际需求调整检测设备,最终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肖老师
监督人:殷老师
联系电话:0972-****505;187****8970
附件: ****中心医用设备检测清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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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