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分类: |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 |
| 2025-08-15 18:30:17 | 生成日期:2025-08-15 18:30:17 | |
| 废止时间: | ||
| ****政府 | 文 号:||
| 泗发改审批〔2025〕91号关于**入河排污口整治及规范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宿****分局:
报来的《关于申请审批**入河排污口整治及规范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及附件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水环境,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
三、建设地点:**市**境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1.**15套入河排污口水质自动监测微站及15套流量监测设备; 2.**44套入河排污口视频监控设备;3.雨污水管网完善工程:1)雨污水管网完善工程:**DN200~DN400污水管约2480m,安装截污泵约4台,****泵站2座,修复DN300~DN1000排水管约528m,排口清疏修缮22m,清理违规支线DN50~DN100约500m。 4.农村污水终端处理设备工程:建设5t/d规模1台、15t/d规模2台、30t/d规模1台、50t/d规模1台。 5.生态河道恢复工程:种植各类水生植物约10000㎡。
五、项目投资及来源:投资估算约4993.86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等。
六、你单位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下阶段应根据专家组意见进一步复核投资估算指标,优化投资估算。
七、如在初步设计阶段或项目报建过程中,初步设计方案或文物保护、水土保持、洪水影响评价、地质灾害评估等报建手续对本批准文件的有关内容要求调整较大,或初步设计提出的投资概算超过本批准文件投资估算10%的,要按照《政府投资条例》、《****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批准文件。
八、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的,项目单位应在本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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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