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警媒**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1月07日 18:19 |
| 预算金额 | ¥147.146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海涛、夏苋春、张瑜、李艳菠、解瑾屹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77-****806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南北大街75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77-****084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区**中路100号景明上居四楼(方源中医馆旁外部电梯四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77-****806/136****2096 | ||
| 附件: | |||
| 附件1 | 专家论证意见.pdf | ||
采购人:****
项目名称:****警媒**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项目为****警媒**服务项目,包括《**日报》专版制作刊发、《****电视台》“警视窗”栏目制作播出、七彩云端及**+客户端发布、**广播电台广播内容播报、新媒体服务、媒资库服务(含人员驻场费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147.146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警媒**服务项目于2025年11月14日发布采购公告,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5日09时00分,仅有一家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故本项目废标;****警媒**服务项目(二次)于2025年12月16日发布采购公告,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6日09时00分,仅有一家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故本项目废标;2026年01月07日组织对该招标文件审查,评标委员会审查并出具了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审查意见。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条第(一)款第3项“公开招标失败或废标,符合专业条件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只有一家,****委员会出具了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论证意见的”所规定的情形,专家组建议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名称:****
地址:**市**区玉兴路120号
2026-01-08至2026-01-14
其他:无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市**区南北大街75号
联系电话:0877-****084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政府采购管理科
联系地址:**市**区**南路66号
联系电话:****政府采购管理科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省**市**区**中路100号景明上居四楼(方源中医馆旁外部电梯四楼)
联系电话:0877-****806/136****2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