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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的概况:权属情况:呼房权证新**字第****104159号,用途:商业。 2、现状:部分租赁及使用,详情如下: 负1层,已租赁,租赁****集团有限公司,租赁期至 2042年1月31日; 1层至4层,已租赁,租赁****集团有限公司,租赁期至2042 年1月31日; 5层,部分已租赁,租赁建筑面积 3094 ㎡,租赁方为****公司****公司,租赁期至2027 年6月15日; 七层自用建筑面积1631.88 ㎡; 3、本次对外招租房产建筑面积合计:21841.21㎡ ,其中五层建筑面积 6788.07 ㎡,六层建筑面积 5421.78 ㎡,七层建筑面积 5752.97 ㎡,八层建筑面积2798.40㎡,九层建筑面积1079.99 ㎡; 4、另外,本标的可分别按照各楼层进行租赁,年租金底价分别为:5层为人民币¥****352元;六层为人民币¥****265元;七层为人民币¥****884元;八层为人民币¥714991元;九层为人民币¥275937元; 重要提示:本标的资产租赁按照6个标的分别挂牌(标的整体租赁或分层租赁),项目挂牌结束后,出租方有权按照意向承租方报价选择整体租赁或分层租赁,如出租方选择整体租赁,则分层租赁项目报价无效,原路无息退还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中心不承担违约责任。 5、标的勘验联系人:刘晓霞 159****1285 。 6、本次出租标的房产以现状出租,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房产、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中对标的资产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承租方在进行受让登记前必须仔细审查标的资产,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资产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意向承租方视为对本标的资产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中心****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7、承租方租赁后应按照标的使用性质合理使用该标的及其设施、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标的房产交接后禁止存放危险化学品、以及排放有毒有害废气物,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如有发生爆炸、燃烧等情况均由承租方承担一切法律及赔偿责任。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该标的及设施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8、承租房屋的维修、改善要求:在租赁期间,承租方自行负责标的的装修、修缮、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税费的负担:房屋交付之前产生的水、电、采暖、物业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房产交付日后除每年所产生的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外的其他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采暖、燃气、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并直接向相关管理单位交纳。 9、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 10、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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