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情.王鲁湘回乡书法艺术展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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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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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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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目录

第一章磋商邀请

第二章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磋商须知正文

一、说明

二、磋商文件

三、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七、其他规定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第四章采购需求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第一章 磋商邀请公告

一、项目概况

湘情.王鲁湘回乡书法艺术展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地址:**市湘中大道君临天厦A座30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月19日9点00分整(**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二、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委托代理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湘情.王鲁湘回乡书法艺术展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89800元

5、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189800元;

6、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数量

合同履行期限

技术

服务要求

湘情.王鲁湘回乡书法艺术展服务项目

1项

预计2026年1月20日至3月6日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1、采****政府采购政策:

(1)强制采购:详见磋商文件。

(2)优先采购:详见磋商文件。

(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小****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须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规定,供应商提供《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格式)。

(2****监狱企业的须按《****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按《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注:(1)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及统计证。

(2)供应商未按第2****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不参与价格评审优惠。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4、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时间:即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

2、地点:****(地址:**市湘中大道君临天厦A座3002室)

3、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于文件获取地点获取采购文件

四、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6年1月19日9点00分(**时间),供应商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提交响应文件,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为****会议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小组应当拒收。

五、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联系人:危先生

电话:156****8659

地址:**市**区秀石街(**市体育公园北面)

2.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贺剑

电话:180****9906

地址:**市湘中大道君临天厦A座

3.监督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监督:娄****体育局机关纪委

联系人:戴先生

电话:151****0727


第二章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注:请在方框□内划√选择,在“条款号”内限选一项。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一、说明

第二章第1.1项

采购项目

湘情.王鲁湘回乡书法艺术展服务项目

第二章第2.1项

采购人

****

第二章第2.2项

采购代理机构

****

第二章第2.3项

供应商的邀请方式

√ 发布公告

□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

第二章第3.1项

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网上查询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具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供应商具有“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

注: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第二章第6.1项

联合体形式

√不接受

□接受

第二章第7.1项

现场勘察

供应商在投标前,可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二、磋商文件

第一章第9.4项

条款数(最高项数)的统计方法

相同内容的条款不重复计算项数

第二章第10.1项

提供磋商文件方式及期限

详见第一章磋商公告

第二章第11.1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详见第一章磋商公告

解密截止时间

详见第一章磋商公告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第二章第15.4项

采购项目预算

预算金额:189800元

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189800元;

第二章第17.1项

保证金

不要求提交

第二章第18.1项

响应文件有效期

90日(日历日)

第二章第19.2项

投标文件份数

开标阶段供应商应准备所投项目纸质响应文件一正两副共三份,电子响应文件一份(单独U盘)(响应文件需密封、胶装成册)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第二章第21.1项

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月日9点00分

地点:**市文旅广体局办公楼5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

第二章第24.1项

磋商小组的组成

磋商小组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

第二章第29.1项

评审标准

见磋商须知前附表附页1、2、3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

第二章第34.1款

公示的媒体

娄****体育局****文物局)http://wlgtj.****.cn/

第二章第36.3款

履约担保

七、其他规定

第二章第38.1项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否

□是,采购《****政府采购清单》(第期)内的产品。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否

□是,采购产品为《****政府采购清单》(第期)内的:

(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分、价格/分;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拒绝大型企业(或作****政府采购活动。

√ 否,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价格评审的政策优惠按“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有关规定(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10%。

第二章第39.1项

采购代理服务费

按照代理协议执行

第二章第40.1项

其他规定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

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或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页打印件。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应保持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投标,****小组认为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有恶意中标的嫌疑,磋商小组有权让供应商提交成本价的组成,如在规定时间内供应商不能提交成本价的组成或提交的成本价明显低于市场平均值,磋商小组有权认为供应商属于恶性竞争,有权认定其为无效响应。

6、供应商对采购人(包括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监督人员提出,否则视为认可采购文件的内容和条款。


附页1

资格审查表

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序号

审查项目

审查标准

1

法人营业执照

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注:已获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五证合一”企业,无须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2

法定代表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被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3

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提供符合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资料

4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等证明材料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承诺

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承诺;(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

6

无犯罪声明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

7

投标报价

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8

信用记录查询情况

投标人提供招标公告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打印件或截图,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查询时间;

结论

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评审项目名称

评审标准

1

响应文件的填写

响应文件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2

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

是否存在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3

投标有效期

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

4

投标响应

是否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偏离超出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5

标的范围

是否满足采购标的范围

6

附加条件

是否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

其他

是否存在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注:1、上述内容合格用“√”表示,不合格用“×”表示;

2、以上内容有一项不合格的,则初步评审的综合评**果为不合格


评审因素和标准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价格

(20分)

价格

20分

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2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权值

技术部分(50分)

服务方案

20分

1.服务方案思路清晰、内容全面、符合项目实际,完全满足项目需要的计8分;每不合理、不够全面、思路不够清晰处每项扣2分,扣完即止,未提供不计分。

2.工作方法科学合理、到位,完全满足项目特有条件的计6分,每不合理、不全面处每项扣2分,扣完即止,未提供不计分。

3.工作流程符合实际,可操作性强,成果提交及进度安排完全满足采购要求的计6分,每不合理、不具备操作性、不明确处每项扣2分,扣完即止,未提供不计分。

操作流程

10分

对操作规程控制管理方案的先进性、系统性、完整性,以及实施措施的使用性、合理性完好的计10分,方案不够先进、实施措施不具备使用性不够合理的地方,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

内容编制方案

10分

投标供应商根据本项目要求制定编制方案并结合采购需求编写,以展现投标供应商符合本项目的编写能力及对项目理解程度,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内容初稿给予评分。

对初稿内容编写合理、表达到位、理解深刻、紧扣主题的,计10分;初稿内容编写不合理、表达不到位、理解模糊、偏离主题的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者不计分。

合理化建议

10分

供应商提供合理化建议是否合理、可靠且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计10分,合理化建议不合0理、不完善、不具有操作性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

商务部分(30分)

同类业绩

10分

投标人自2022年12月1日具有类似业绩的,提供一个类似业绩计10分,最多得10分,无证明资料不得分。(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商务信誉

10分

供应商承诺自2022年12月1日以来无不良行为记录或受到相应行政处罚的计10分,未承诺不计分。

供应商承诺

10分

供应商承诺完全响应采购需求,履约期间随时响应采购人号召积极完成履约的计10分,未承诺不计分。

合计

100分

以上评分标准涉及的所有证明文件(证书及相关证明资料)响应文件中须附相关复印件,否则不予计分,且供应商须对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视为无效投标。



磋商须知正文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定义

2.1“采购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2“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和其他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含资格证明资料),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2.4“磋商小组”是指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

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资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7“服务”是指除货物****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8“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清单》或者《****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两型产品”****财政厅发布的《****政府采购目录》和《**市两型产品目录》的产品。

2.9“进口产品”****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4.参与磋商的费用

4.1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5.授权委托

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7.现场勘察

7.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

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合同期限的要求。

8.采购进口产品

8.1除磋商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8.2本章第7.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性磋商。

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9.1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实行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见磋商文件前附表。

9.2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政府采购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政府采购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财政厅、**省科学技术厅、**省长株潭“两型社会”****委员会发布的《****政府采购目录》和《**市两型产品目录》内的“两型产品”以及中小企业,实行优先采购,按照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有关政策规定,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或加分。实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的优惠率见磋商文件前附表。

9.3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待遇(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报价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中小企业可以与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重复计算。

9.4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

9.5符合本章第9.1款、第9.2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6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具体办理流程可向磋商须知前附表所列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询问。

二、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组成

10.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第一章磋商邀请

第二章磋商须知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第四章采购需求

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

10.2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

10.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

1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11.2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登录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信息公告媒体下载蹉商文件。

11.3各供应商在11.2款规定的网站下载或查阅蹉商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11.4蹉商文件的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1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2.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3.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政府采购网》和《**市公共**交易网》同步发布更正公告。

1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应文件截止至少5日前,发布更正公告,不足5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3.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响应文件

14.一般要求

14.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14.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4.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4.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14.5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15.响应文件的组成

15.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磋商响应声明

(2)磋商保证金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4)服务方案

(5)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6)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

(7)其他资料

(8)最后报价

15.2在磋商过程中,****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5.3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

15.4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6.报价

16.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6.2供应商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

16.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

16.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7.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7.1供应商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7.2如果供应商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17.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或拥有的,则必须提供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

18.样品提供

18.1 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磋商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1)未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

(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样品的型号、规格不一致的。

19.磋商保证金

19.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代理机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2﹪的磋商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20.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

19.3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

19.4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9.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财政国库:

(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3)确定成交结果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4)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0.响应文件有效期

20.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0.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拒绝**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其响应文件。

21.响应文件的制作及要求

21.1供应商应当****交易中心认可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金润供应商工具箱)”制作投标文件,并进行固化、加密;

21.2供应商应准备所投项目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供应商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

21.3投标文件的指定盖章处应采用电子平台认可的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

21.4该项目磋商报价环节为网上报价,供应商开标解密之后,会进入到开标大厅,开标大厅右下角有一个二次报价的按钮,点击按钮可进入到二次报价的界面。等专家设置报价时间后,请在规定时间内上传二次报价以及二次报价的pdf文件。请供应商保持电话畅通,代理公司会根据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中预留的项目负责人电话,提醒各供应商及时报价。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进行二次报价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22.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

22.1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必须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23.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已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也可以撤回并修改后再重新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投标响应文件。

22.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了修改、澄清文件的,供应商应按照修改、澄清后的磋商文件重新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并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交易平台。

24.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

24.1供应商使用企业数字证书(key)登****交易中心网站(http://ldggzy.****.cn/)点击公告中的申请电子保函/保证金账号或者登陆后选择项目按照页面提示网上投标,下载招标资料(电子采购文件为gef格式)、项目投标的壳文件和加密程序,申请和查询电子保函/保证金账号,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

25.磋商程序

25.1磋商程序:响应文件审查、磋商(包括澄清)、响应文件评审、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磋商按本章第30.1款或者第30.2款情形进行。

26.响应文件审查

26.1资格性审查:根据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条件。

26.2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6.3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

27.实质性响应

27.1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

27.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

28.无效响应

28.1磋商小组在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无效响应,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1)供应商不具备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或存在本章第3.3款情形的;

(2)以联合体参加采购的;

(3)应交未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磋商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4)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4)响应文件不满足本章第27.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5)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6)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7)响应文件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及要求的。

29.澄清

29.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9.2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

30.磋商

30.1本章第10.2项未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直接与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磋商。

(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不另行通知。

30.2本章第10.2款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磋商小组可以组织多轮磋商。在每一轮磋商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6.2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

(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30.3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本章第21.3款规定,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小组。

30.4供****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价格扣除情况,磋商小组应召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当场**公布,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30.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9.4款规定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30.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磋****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30.5款规定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31.响应文件评审

3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价。

31.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采购项目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31.3最后报价调整。磋商小组以各供应商最后报价为基础,****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应条件,对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得分,具体价格扣除比例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31.4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调整后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31.5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对供应商分值进行调整的,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调整供应商的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

31.6涉****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

31.7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对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和技术、商务、价格加分后,汇总各供应商的总得分。

32.提出成交供应商

32.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政府和社会资本**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

33.确定成交供应商

33.1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33.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34.磋商终止

3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本章第37.1款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政府和社会资本**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5.重新评审

35.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6.保密及串通行为

36.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6.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

3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政府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37.成交信息的公布

3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信息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

38.询问及质疑

38.1****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38.2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财政厅规范性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9.成交通知

39.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9.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9.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39.4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9.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40.签订合同

40.1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政府采购合同。

40.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40.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40.4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二)未按照采购文****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七、其他规定

41.采购代理服务费

41.1采购代理机构按相关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41.2集中采购机构不得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42.其他规定

42.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政府采购合同条款

一、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 (甲方)

供应商(全称):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2)采购计划编号:

(3)项目内容: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 。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 年 月 日,完成日期: 年 月 日。总服务年限: 1 年

地点:

方式:

四.付款:

以双方协商合同签订为准.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采购人执 份,供应商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甲 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部门或行业组织有标准或示范文本的,应按照其文本确定合同格式。没有文本的,按照《中华人民**国合同法》及采购项目特点自行拟定特定文本确定合同格式。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参照(服务类)专用条款的格式和相关内容,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按照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服务期限、服务流程、考核方式等内容进行编制。


第四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湘情.王鲁湘回乡书法艺术展服务项目

二、采购预算:189800元

三、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189800元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服务内容及要求:本项目为湘情.王鲁湘回乡书法艺术展服务项目,主要服务内容为:作出相关服务方案及安排,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协助相关单位完成整个艺术展的举办。

六、费用清单

费用组成

金额(元)

1、活动宣传费

12000元

2、短视频制作、资料汇编

15000元

3、展览:外地嘉宾(约100人)

1天住宿费

30000元

嘉宾、陪同领导(约120人)

1天中晚餐

12000元

4、展厅现场设计、布置费

40000元

5、作品装裱费、包装运输费

35000元

6、400本作品集

40000元

7、外包服务费

15800元

合计

189800元

七、合同履行期限:预计2026年1月20日至3月6日

七、服务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地方及行业规定、采购人的相关要求完成整个艺术展活动的服务。

八、费用支付:由双方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九、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未列明事项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八个部分:

一、磋商响应声明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二、磋商保证金

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

附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附件4: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

附件5: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

附件6:其他说明

四、服务方案

附件7:主要人员简历表

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六、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

附件8:报价一览表

附件8-1:分项价格表

七、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

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九、最后报价


一、磋商响应声明

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一、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和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一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资料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资料。

四、我方愿意按磋****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

五、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六、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四)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1、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2、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日


二、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

1、提供付款凭证复印件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

2、根据供应商递交的《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上的账户信息,以转账或电汇方式退还至供应商的原缴纳账户。


保证金退还申请书

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

我系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现申请按该项目磋商文件规定,退返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小写),保证金请退还到以下原缴纳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开户行地址:省市

如果提供的账户信息有误或因账户信息变更未及时通知,一切后果均由本单位自行负责。

供应商(盖单位章):

联系人: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

附件3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盖供应商单位章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上年营业收入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

注册号码

注册地址

发证机关

发证日期

营业范围(主营)

营业范围(兼营)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机关

资质名称

等级

发证机关

有效期

备注

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附件4

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

详见公告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

口大型、 口中型、 □小型、 □微型。(注:选中者以“√ ”标注)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日期、 有效期、 注册资本、

地址、 经济行业、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 、

身份证号 、手机号: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

致(代理机构):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一)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

(二)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5 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

备注:提供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1款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附件6 其他证明资料或说明

提供磋商文件或评分标准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采购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六、我单****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政府采购活动。

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日


四、服务方案

备注:技术方案由供应商根据第四章采购需求及评分标准等具体内容自行编制


附件8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性别

职务

职称

毕业学校、专业

身份证号

拟在本合同任职

执业资格证

执业资格证书号

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

时间

类似项目名称

担任职务

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

备注:附主要人员类似项目证明资料及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序号

磋商文件条目号

采购规格/商务条款

响应文件的规格/商务条款

响应与偏离

说明

说明:1、“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

2、属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变动的内容在“说明”栏中注明。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日


六、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

附件8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委托代理编号

服务内容

报价

大写: 元人民币整

小写: 元人民币整

服务期限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备注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日


分项报价明细表

采购代理编号: 项目名称:

包号: 包名称:

1

2

3

4

5

6

7

8

项目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项目详细说明

单位

数量

总价(元)

备注

1

2

3

4

5

合计

备注:(1)本表应对应“报价一览表”,按包填写。供应商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其投标无效。

(2)不得填写“免费”或“赠与”,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投标无效。

(3)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本表相应内容应同时修改。否则,分项报价按投标报价修改的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风险由供应商自已承担。

(4)可根据采购需求中的费用清单一表进行编辑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日


七、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

供应商符合第二章第9.2款要求的,应提供下列证明资料,并填写相关数据。否则,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附件9-1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无需填写)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本节附页1“价格评审优惠货物清单”中所列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附件9-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附件9-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

监狱企业证明资料

****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

备注:按《****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


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九、最后报价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委托代理编号

服务内容

报价

大写: 元人民币整

小写: 元人民币整

服务期限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备注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日


此报价为开标当日单独递交,请供应商单独打印盖章,与磋商阶段递交于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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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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