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县茫丁乡**头1号南侧凝灰岩矿普查探矿权协议出让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
地址:**市**街9号国投大厦
二、受让人
名称:****
场所:******县伊犁路7号县直综合楼4号楼311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701MA778WA943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勘查区块名称:****县茫丁乡**头1号南侧凝灰岩矿普查
勘查矿种:凝灰岩矿
面积:0.0446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经度 纬度 经度 纬度
1,44°35′59.917″,83°00′48.281″ 2,44°36′00.295″,83°00′52.520″
3,44°35′56.795″,83°00′53.408″ 4,44°35′57.242″,83°00′58.140″
5,44°35′59.845″,83°00′57.912″ 6,44°35′58.076″,83°01′01.932″
7,44°35′57.113″,83°01′02.112″ 8,44°35′53.927″,83°00′44.937″
9,44°35′58.139″,83°00′41.907″ 10,44°36′00.478″,83°00′48.186″
四、协议出让依据
按照《自然**部关于深化矿产**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第二条第二款和《****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矿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新政办发〔2024〕43号)第三条的规定,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及**科学利用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的,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周边300米左右、零星分散**,以及属同一投资主体相邻矿业权之间距离300米左右的夹缝区域,可以协议方式出让矿业权。
出让收益按照《财政****总局关于印****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执行。
五、公示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方式和途径
本公示期为2026年1月6日至2026年1月19日(10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材******局反映。
联系人:许云峰
联系电话:0909-****020
邮箱:****@qq.com
****
2026年1月6日
审核人:刘文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