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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县物资再利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独立地块详细规划》等3个独立地块
详细规划意见建议的公告
******厅2024年10月30日下发《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新自然资办发〔2024〕27号)规定,各地要在已批复的市、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基础上,结合实际按程序及时开展详细规划的修编或编制审批,详细规划未批复的不得核发规划许可。******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新自然资发〔2025〕14号)文件精神,我县2025年实施的**县物资再利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县奥****服务区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县奥依亚依拉克****服务区建设项目等3个单独选址项目地块详细规划已编制完成,历经征求部门意见及专家论证等环节。
现将对《**县物资再利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独立地块详细规划》、《**县奥****服务区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独立地块详细规划》、《**县奥依亚依拉克****服务区建设项目独立地块详细规划》予以公示,征求广大群众意见建议,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7日至2026年1月25日
受理部门:****
联系电话:0996-****557(传真)
电子邮箱:****@qq.com
邮寄地址:******县**镇幸福路****
联系人:米尔扎提﹒阿力木 0996-****997
附件1:《**县物资再利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独立地块详细规划》
附件2:《**县奥****服务区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独立地块详细规划》
附件3:《**县奥依亚依拉克****服务区建设项目独立地块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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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