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关于2025年12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山东-烟台-牟平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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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成文日期: 2025-12-24
发布机构: ****环境局**分局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环境局**分局关于2025年12月23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24 08:3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2月23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4日-2025年12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690

通讯地址:**区**路368号

邮 编:264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版)

备注

1

粪污处理项目

**区

****

******公司

****拟在现有厂区东南侧,**一处粪污处理项目。项目占地面积 1566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222 平方米。公司购置国产翻抛机等设备,建设 1 条翻抛生产线、1 套曝气系统、1 套喷淋除臭系统。本项目生产使用的主要原材料为鸡粪,采用的生产工艺为翻抛发酵。本项目建成后将年产 1.1 万吨绿肥产品。项目总投资 3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20 万元。

1.车间产生的恶臭气体及颗粒物通过喷淋塔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 2376-2019)表 1“重

点控制区”限值限值;排放速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制限值。

2.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音等方式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3.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更换的喷淋塔废水经中和后排放入现有工程粪污池,作为现有工程

发酵原料用水补充。 本项目无废水外排。

4.一般工业固废检测不合格品返回翻抛发酵工序重新生产,实验废品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相

关要求。

5.加强环境安全管理,落实各项防渗措施。

****粪污处理项目

公示版-****粪污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pdf

发布日期:2025-12-24 08:34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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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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