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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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一、协议方基础信息
征集人(甲方): ****
地址: **省**市信江新区旺埠路果喜大厦C座4楼
联系方式: 0701-****303
二、采购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2026-2027年度公务用车保险服务
采购项目编号:****
三、采购标的和入围产品技术规格
(一)分包名称:****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2026-2027年度公务用车保险服务
(二)采购品目: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
(三)采购标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2026-2027年度公务用车保险服务
1、标的名称:****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2026-2027年度公务用车保险服务
2、计量单位:项
3、标的服务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四、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方式
当项目终止时,请选择此项目的供应商重新排序方式(单轮次):
1顺延下一位 2重新排到末尾
五、使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以及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
1.本框架协议适用于以下行政区域的采购人: **省**市所属采购单位
1.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2.支付要求: 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采购人和供应商在第二阶段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八、框架协议期限
本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
如本包件下期框架协议征集尚未签订,则经征集人书面通知后,本协议继续有效,直至下一期框架协议生效为止。
九、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
1.入围供应商清退规则:
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政府采购活动的;
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编辑
(1)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2)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3)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4)拒绝财政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5)干扰、扰乱系统正常使用,包括但不限于爬取、篡改、利用漏洞的行为;
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
2.入围供应商补充规则:
是否允许补充征集供应商:否
无
有效期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
十一、货物履约要求
交货地域范围: 无
交货期限: 无
包装方式及运输: 无
售后服务: 无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期: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