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 **市融汇****公司转让持有**鸿迪中润房****公司49%股权 |
| **市融汇****公司 |
| **** |
| 49 |
| 3,283.58万元 人民币 |
| 20 |
| 2026-01-07 |
| 网络竞价 |
| 一、纳入本次评估的标的企业实物资产为存货,存货包括开发成本,开发成本为开发的**花苑-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花苑-前期工程费、**花苑-建筑安装工程费、**花苑-公共配套设施费和**花苑-开发间接费用。 二、根据转让方与标的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集团有限公司对转让方向标的企业的借款提供了担保,担保方式(1)将其持有的标的企业股权质押给转让方;(2)将其名下相关实物资产足额抵押给转让方(抵押物详见《抵押合同》);标的企业在未全部偿还转让方借款本息前,****集团有限公司不得进行部分解抵押和部分解质押。 三、依据审计报告,其他应付款为标的企业欠付转让方4785.66万元的借款;本次项目成交后,标的企业须按与转让方签订的《借款协议》《补充协议》及相关担保协议约定,向转让方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同时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的《**协议》相关约定,在完成本次股权受让后(既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应于7个工作日内将受让的股权全部质押给转让方,作为标的企业借款的担保。如受让方在条件具备时拒绝与转让方办理质押登记的,则应向转让方支付股权转让成交价30%的违约金。 四、本次意向受让方自股权转让公告起始之日展开对标的企业尽职调查工作,须于公告期满前持双方盖章的《尽职调查确认书》及意向受让方报****交易所报名并缴纳项目交易保证金。 五、其他详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备查资料。 六、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的内容仅为挂牌底价的参考依据,不作为标的产权交割依据。 |
| 一、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意向受让方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三、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四、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二、****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三、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根据需要自行开展相关尽职调查工作,自行对标的产权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标的产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已充分了解标的企业经营情况、认同标的企业正常经营行为,且依据其尽职调查结果等内容同意对标的企业按其现状全部接受。 四、本项目采取的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一经确定,即视为项目成交且交易合同成立(按照法律法规需要履行相关批准手续的从其规定),具体确定方式如下: (1)公告期内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在报价期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了有效报价,则由该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成交价根据挂牌底价与有效报价孰高确定; (2)公告期内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方式由作为最终受让方成交,成交价为金额。 五、该项目允许采取分期付款方式,首期付款金额为最终成交价的30%。意向受让方应在最终确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首期付款的剩余部分(已缴纳的保证金转为首期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六、受让方若以不了解标的产权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产权等情形的,即为违约,转让方有权要求按照公告中保证金处置方式追究受让方责任。受让方在受让后对产权标的提出的异议(包括但不限于或有债务纠纷、或有税务处罚、或有法律责任等),****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若本次股权转让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后,须自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转让方仅需给予必要的配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新的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八、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合同文本、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费用,视作受让方单方违约解除交易合同并放弃受让标的,则转让方有权收回标的产权并再次转让,且转让方保留追诉违约受让方补足再次转让成交金额的差值的权利。 九、受让方交易费用:受让****交易所交纳的交易费用包括交易(竞价)服务费、交易鉴证费,****交易所收费标准收取。 十、若最终受让方未能按交易规则、公告或交易合同约定履行支付价款、交纳交易费用、配合办理产权交割过户、与转让方签订书面合同文本等义务,逾期履行超过10个工作日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解除双方合同关系并将标的产权重新挂牌转让。 十一、标的产权过户产生的所有费税,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过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