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按照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我市茅岭镇直排茅尾海的11个重度污染排水口整治目标任务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要求,对防**茅岭镇入海排水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并对防**茅岭镇入海排水口进行全面整治,加强市政入海直排口的监管,建立联动机制,加强日常巡查,对新增和反弹直排口,发现一个整治一个,实施动态清零,逐步改善茅尾海水质。
二、责任单位
****环境局
三、整改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十二)整改工作,认真对照《**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关于该问题的整改措施开展整改工作。
我局督促防**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对督察反馈问题立行立改组织开展茅岭江和茅尾海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工作,经排查出排口40个,其中列入国家入海排污口系统整治清单的排口11个,目前11个已完成整治;其中茅岭1、2号码头排口已截流,无污水排出,****处理厂排口达标排放。我局对剩余的8个排口开展了监测,监测数据显示8个水门水质均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标准。不****处理厂周边生活污水管网建设,目前镇区污水已基本接入管网,同时接通宏源浆纸厂、大豆渣厂、福城钢铁厂、茅岭中学、茅岭小学、****政府公租房,菜市化粪池、水厂、屠宰场等企业和单位。定期对宏源浆纸厂、大豆渣场排入市政管网的污水进行抽检,加强监管力度,对宏源浆纸厂、大豆渣厂等企业重点监管,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四、核验情况
2025年7月18日,****小组,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小组一致认为,该问题各项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整改目标已经达成、整改台账已完整,同意通过验收。
该问题已通过市级牵头整改单位的核查验收,并经中共**市****领导小组审议同意验收销号备案。
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1月15日前实名反映,监督电话:0770-****400。